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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政府采购规模发展潜力很大

作者:修霄云 发布于:2005-10-17 14:47:4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山西省2004年全省财政收入排在全国第17位,而政府采购规模却排在全国第25位              

            由“17和25”看发展潜力

  众所周知,山西省是全国的能源重化工基地,一些大型骨干企业也主要集中在这些行业,山西省总体的经济状况也在逐年稳步提升。但如此一个重工业基地的政府采购规模却并不如人们所想象的那么大。

  据了解,2004年,山西省全省的财政收入是533.5亿元,在全国排在第17位,而政府采购规模却排在全国的第25位,“依据政府采购规模应占财政支出30%的科学比例来计算,山西省的政府采购规模应在160亿元左右才正常,但去年全省的政府采购规模却只有24亿元。可见,山西省的政府采购规模发展潜力很大。”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琚良太认为。

  山西省自2001年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以来,进行了一系列的制度建设和实践创新,政府采购工作可圈可点……

  制度建设保驾护航

  完备的制度建设与规范的政府采购是息息相关的,据了解,山西省经过努力已搭建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

  初步建立健全了法规制度体系 推行政府采购制度以来,山西省制定并实施了《山西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政府采购运行规程暂行规定》、《山西省政府采购资金管理及核算暂行办法》、《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市场供应商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省级分散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办法》、《山西省政府采购评标委员会工作规程》、《山西省省直单位通用办公设备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办法》、《山西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汽车定点保险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 琚良太

  初步构建起多层次、全方位的政府采购监督体系 在外部监督方面,行政监督基本上形成了财政、监察和审计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共同监督的管理机制。在社会监督方面,向社会公布了投诉与举报受理电话,重大采购项目邀请媒体监督、公证机构进行程序公证。此外,通过几年来的宣传与培训,供应商维权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质疑与投诉事件数量呈上升趋势,供应商的监督成为政府采购监督体系中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在内部监督机制的形成方面,省市财政部门均制定了旨在形成内控机制的运行规程,集中采购机构在岗位的合理化划分、形成分工协作与制约链条方面都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

  初步建立了分级管理、资源共享的评审专家库和供应商信息库 琚良太介绍:“为了不断更新以及丰富专家库和供应商库,对两者均实行了动态的管理方式。”目前省市两级财政部门均设立或委托设立了专家库,库内专家已有700多名,专业结构基本覆盖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供应商库的容量也在不断扩大之中。

  省级集中采购机构依法进行了重新设立 省编委2005年3月研究决定,同意设立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下设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新成立的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不隶属于任何行政机关。这标志着山西省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设置与理顺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轨道。 

  范围和规模稳步扩大

  据介绍,山西省的政府采购规模的推进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是覆盖面迅速扩大,全省基本上覆盖到了县(区)一级;其次是采购范围不断拓宽,采购品目或项目向多样化方向发展,工程和服务类采购的比重逐步提高;第三是采购规模呈现出快速增长势头。

  2004年,全省合同采购金额占全省GDP的0.79%,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占一般预算支出比重4.7%,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绝对额增加5.44亿元,增幅近30%。

  “为了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的执行性,2004年,山西省出台了《关于2004年度政府采购计划编制及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针对山西省的具体情况提出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副处长刘国宏介绍,此举增强了采购活动的计划性和监督管理的针对性。“另外,为了扩大采购规模,规范采购行为,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还积极探索,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例如,省级推行了通用办公设备协议供货采购办法,机动车辆定点保险制度;太原市实行市县两级联合招标形式,以发挥规模采购优势;晋城市试行网上招标采购,以提高采购效率;临汾市、长治市推行办公自动化设备协议供货和经常性服务项目定点采购制度,等等。”



  山西省的政府采购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对山西省几年来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状况进行客观分析后,发现山西省的政府采购工作还存在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存在问题,就要设法解决,山西省为了扩大政府采购的规模和规范政府采购的行为,从各个方面进行创新……

          创新 政府采购事业发展的必备武器

  创新观念 提高认识

  山西省一直在不间断地开展经常性、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全面提高采购当事人的政治水平和业务素质,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采购队伍。

  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 培训的内容除《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之外,还要进行专业技能、《合同法》的培训。

  加强对预算单位(采购人)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 预算单位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人员应当熟练掌握并运用政府采购的方式和程序。

  加强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辅导和培训 对供应商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政府采购相关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制度等。同时引导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据了解,山西省政府采购处还与中国邮政联合制作明信片,在节假日就给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寄明信片。另外,还建立了政府采购联络员制度,要求每个采购单位都有固定的人员联系,不要今天是这人,明天又换一人,不利于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

  分工协作 相互制约

  “妥善处理各监督主体间的分工协作以及互相制约关系是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保障。”琚良太深有体会。

  一是要处理好政府采购专门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与其他政府有关部门监督的关系;二是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的关系;三是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的关系。

  此外,在监督的对象上,不仅是对政府采购中心的监督,也必须包括对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的监督。

  要充分发挥审计机关对政府采购进行的审计监督、监察机关的干部监察以及社会监督的职能作用,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科学有效监督制约体系。

  机制创新 强化监督

  强化监督检查工作,要研究制定规范的政府采购监督方式 实现政府采购监督方式由事后的、突击性的监督检查方式向正常性的、全过程的监督方式转变;要采取挽救与惩戒相结合的工作方法,严肃处理一切违法违规行为。
 



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副处长 刘国宏

  着力强化程序监督和规范 一是要加强透明化建设工作,并加强监督检查,促进信息发布的规范化、科学化。二是强化招标文件备案管理,在编制招标文件前,要引进项目前期审核以及专家论证制度,以促进招标文件的规范与科学化。三是进一步加强评标监管工作,严密评标秩序,规范评标方法,制定规范严格的评标办法,界定各种方法的使用范围与情形,对核准的评标方法要事先告知所有供应商,增强透明度,便利监督。四是强化专家管理,要建立专家动态管理制度,不断补充专家资源,减少专家重复使用率,同时要强化对专家的职业道德以及采购法规培训工作,建立专家表现评定以及档案管理制度,建立正常的专家淘汰制度,以增强专家的自律意识。五是规范采购合同管理,本着既要简化操作手续,又便于加强监管的原则进行,要设计标准化采购合同文本,加强合同审查与履约检查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分期分批抽查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履行情况。

  细化部门预算 编制预算标准 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应将基本预算和项目预算中所有能够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按照采购品目和单价单独编列,并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程序。要在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质量上下工夫,对一些投资额较大的项目,推行项目论证制度,增强预算安排的合理性,减少决策失误。

  抓紧制定预算编制标准和政府采购标准。根据部门职能和工作任务的变化,以完成各项任务的基本需要为标准,综合考虑财力水平,分别制定预算定额标准,保证部门正常运转和工作任务的完成。将按功能划分的支出预算划分到部门,将项目支出预算细化到一个个具体的项目。要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科学制定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进一步增强预算的透明度,方便人大代表对预算进行审查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同时增强政府采购计划的可操作性。



  对山西省几年来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状况进行客观分析后,发现山西省的政府采购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既包括大环境下共性的问题,也包括山西省自身存在的一些特殊问题。

              问题 改革中产物

  片面认识不可有


  作为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通过实践,琚良太深深认识到在推广政府采购制度中,存在不小的阻力,“这些阻力很大一部分来源于人们对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是一种制度的创新认识上的不足。”

  一些人认为政府采购只是购买些计算机或者公务用车,是由原来单位自主采购变为政府集中采购,没有认识到政府采购制度说到底是一种制度创新,是财政支出管理方式的重大变革,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有效途径。

  另外,对政府采购制度的目标功能存在片面认识。对政府采购制度作用较为普遍的认识就是节约财政资金以及促进廉政建设。而对政府采购制度的其他目标功能比如政府采购制度保护民族工业发展的功能、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功能等等知之较少。

  现在不少人把“政府采购效率低”作为诋毁政府采购制度的口实,其实是没有看到公平和效率的关系。政府采购制度必须兼顾公平与效率,即在规范的前提下提高采购的时效性,如果过分强调采购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快速到位,省略必要的采购程序,就可能失去公平。

  增长空间急需填

  “从经验数据看,市场经济成熟国家政府采购合同总额应占到GDP的10%,占到财政支出的30%,同这一期望值相比,山西省政府采购规模的增长空间是很大的。从采购范围来看,山西省目前的主体采购对象仍然集中在货物类方面,工程采购与服务采购的潜力很大。特别是在服务方面,下一步要把汽车维修、税务部门的一些大宗印刷等都纳入政府采购。”琚良太分析。

  工程是扩大政府采购规模的一个关键因素,但目前在政府采购专业监管部门与行业管理部门之间存在协调不足的问题,特别是在工程采购方面与行业管理产生一定的职能交叉与职能重叠的问题,影响了政府采购规模的稳步扩大。

  另外,分散采购监督管理薄弱,流于失控。分散采购是政府采购的法定组织形式,不是“自由”或“无序”采购,同集中采购一样,采购人也要按《政府采购法》的要求组织政府采购。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监管力量不足,导致分散采购管理成为政府采购监管的薄弱环节,甚至在个别部门还存在管理上的真空。

  配套措施应跟进

  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规范是目前令大多数地方备感头痛的问题,琚良太结合大环境分析了山西省预算编制的问题。

  预算覆盖面低。多数部门及单位只是把货物项目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范围,大量的工程基本建设项目以及服务项目游离于采购预算之外,更谈不上实行政府采购了。

  由于山西省有些地市属于吃饭财政,让他们在一开始就编制详细的预算有很大的困难,因此有相当一部分采购资金没有细化到具体的采购项目,而且执行中采购项目变更调整经常发生,预算金额或高或低,项目预算不同程度存在水分,预算合理性差。

  部门预算及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水平不高。目前项目支出预算往往是单位财务部门“闭门造车”,普遍缺乏量化分析和科学论证,致使部门预算尤其是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线条粗,内容空洞,脱离实际,执行难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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