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将工程发包采购落实到社区 新模式全国首创
作者:刘华栋 王朝朋 宋 发布于:2005-10-17 10:39:50 来源:中广网
10月14日,青岛崂山区举行农村社区民主管理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会议,探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模式,将工程发包、物资采购等行为以制度的形式落实到社区一级,在全市乃至全省、全国都属首次。
崂山区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通过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对农村社区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研究。在此基础上,从群众最关心,社区干部最容易出现问题,也最容易引发群众上访的方面入手,制定了《社区重大事务民主决策办法》、《社区采购管理办法》和《社区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办法》三项社区民主管理制度。据悉,将工程发包、物资采购等行为以制度的形式落实到社区一级,在全市乃至全省、全国都属首次。
三项制度将首先在全区16个社区进行试点。通过试点,不断积累经验,总结完善制度内容。试点结束后,将采取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方式,在全区全面推开。
《社区重大事务民主决策办法》对社区重大事务决策的范围、形式、程序等进行了全面规范。规定凡是涉及全体居民或大多数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如重大财务支出、经济合同签订等,都必须按照先党内后党外、先党员后群众的原则,通过提出和受理议案、“两委”联席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会、广泛征求意见、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表决、公示表决结果、组织实施的程序进行。对社区重大事务的决策,未经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的,均为无效,相关责任人要承担责任。
《社区采购管理办法》对使用社区集体资金进行的货物和服务的采购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凡社区进行的采购项目必须经过社区“两委”研究,经过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方可进行采购。采购分统一采购和社区自行采购两种方式,凡列入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项目,实行政府统一采购;其他采购项目由社区自行采购。社区自行采购必须通过提出计划、提交申请、街道审核等程序,采取询价定标或询价竞标的方式进行。包社区干部和社区居务公开监督小组要对社区采购行为进行监督,对不按规定进行采购的将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社区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办法》则针对部分社区在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行为,严格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公开招投标程序。规定任何建设项目必须经过社区“两委”研究,经过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报街道党工委审批。审批后的建设项目要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编制和发放招标文件→编制标底→成立评标委员会→开标→评标和定标→公示中标结果的程序进行。对不按程序要求进行的发包行为规定了相应的责任追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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