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严把“四关”促规范
作者:王超 发布于:2005-10-13 15:38:2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规范化是政府采购制度的内在要求。采购行为不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就无法稳定发展。因此,甘肃省庆阳市积极采取措施,严把四个关口规范招标行为,有效遏制各种违规违纪现象。
资质审查关—辨真伪
目前,在供应商资质审查过程经常遇到许多困难,比如,资质证件的有效性、真伪性;资质证件的重复使用、重复审查;投标供应商的违纪行为考证等。因此,在投标供应商的资质审查上,庆阳市着重审查以下内容: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办公场所证明原件、生产或经营范围以及主要产品(商品)目录是否符合国家环保和安全标准的相关证明材料、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记录和资信证明材料;从事专卖销售和代理销售的供应商应持有生产厂家或销售总代理提供的书面授权书、委托书或相关证明材料、生产经营国家有特殊规定标准的货物应持有特殊行业许可证等。
标书编制关—保严谨
组织编写招标文件过程中,要经过拟订初稿、专家审查、采购人确认三道程序,环环相扣密切配合力求规范严谨。拟订初稿时,工作人员及时对采购单位所需求的设备、方案规定的各项技术指标逐一进行核实,对与《政府采购法》相悖的条款,要求一律加以修正,严禁出现歧视性条款、指定品牌现象。专家审查时,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对招标文件规定的需求部分或技术部分进行重点审查,剔除模棱两可的标准或要求,力求描述准确,提高招标文件质量。采购人确认时,对采购人提供的技术标准、一般要求等实质性内容要逐一确认,达成共识,最后将确定后的招标文件在规定时限报送政府采购办备案。
专家抽取关—求公正
采购活动开始前,在纪检监察部门、采购办共同监督之下采取现场随机差额抽取的方法确定专家评委。待专家评委到达现场后,进行个人身份验证,以证明其身份的真实性,从而避免个别专家评委与投标供应商有过实质性接触以及对外地供应商不公平等现象的发生。对投标供应商提出应当回避的专家评委,一经核实,坚决回避。通过各位专家评委的独立评审把关,避免人情标、关系标。
合同签署关—促规范
针对政府采购合同普遍存在的“格式不规范、责任追究不明确”等问题,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必须参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范本,以书面形式,经采购人同意,具有必备条款和一般条款等内容拟订、制作政府采购合同。必备条款的内容包括:采供双方的名称、处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约期限、履约地点、履约方式、违约责任等。一般条款的内容包括:采购方式、采购程序、成交量、中标价格等。合同自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采购合同副本报送政府采购办备案。除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外,双方当事人必须相互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据悉,此举不仅强化了政府采购合同的规范性,而且增强了当事人履约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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