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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创新工程类采购

作者:霸州市政府 发布于:2005-09-28 10:23:1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今年1~6月份,河北省霸州市累计组织公共工程类项目政府采购13次,节约资金514.06万元。为做好公共工程类项目采购,霸州市政府采购办公室积极与市建设局招标办协调关系,明确分工,颁布实施《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定标暂行规定》,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和最低投标报价法;同时设置了招标工程拦标价,并在发放招标文件时公布招标工程的报价上限;规定凡列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公共工程类项目,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否则一律拒付采购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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