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实行政府采购监督卡制度
作者:王丽英 发布于:2005-09-28 09:57:3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每次去现场参加采购活动,都会领到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发放的政府采购监督卡,让我们对政府采购工作提意见,他们的服务确实做得很周到。”不只一家采购单位这样肯定江苏省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服务工作。
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吴蓓说:“政府采购中心是连接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桥梁,在公平公正的情况下为采购人采购到满意的产品或服务,是我们的服务宗旨之一。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如何,采购单位最有发言权,我们会根据采购单位所反馈的信息了解供应商在合同履约阶段的表现。”
据了解,不管是采取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还是询价等其他采购方式来进行采购,在采购活动结束的当天,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均会向到场的采购单位发放“南通市市级政府采购工作监督卡”。采购人可以对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工作效率、服务态度等方面做出“满意、较满意、一般和不满意”的评价;也可以对供应商的服务态度、产品质量、合同履约情况做出相关满意程度方面的评价;尤其是在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方面,要求针对每一个供应商,填写明确的建议。采购单位把监督卡带回去如实填写,之后回函寄到南通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
吴蓓介绍,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通过采购单位的反馈,如果发现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确实存在价格、数量、产品型号或服务等方面的问题,将对供应商做出警告、没收保证金、作不良记录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会对供应商的投标资格进行一次限制;同时,通过采购单位的反馈信息,市政府采购中心可以看到自己的不足,以便更好地依法采购、秉公办事,提高服务水平。
据悉,南通市实行政府采购监督卡制度使更多采购单位感受到了政府采购的“阳光”操作,同时也填补了采购后如何进行监督的空白,促进了政府采购工作的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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