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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新体制 开创新局面——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成立

作者:修霄云 发布于:2005-09-27 15:21:5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山西省副省长王昕、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成员以及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来宾,准备为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揭牌剪彩。

  9月19日,新组建的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正式揭牌,标着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开始投入紧张的政府采购工作。

  山西省副省长王昕、省委办公厅助理巡视员胡米贵、省政府副秘书长巨宪华、省财政厅厅长郑建国、省监察委员会主任王俊忠、省审计厅厅长郝志远、省政府副秘书长兼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耿彦波、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主任徐永胜出席了揭牌仪式,并为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的成立剪彩。



山西省副省长王昕为中心揭牌。

  据了解,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的成立打破了“常规”,新组建的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直接接受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形成了管委会领导、财政部门监督管理、采购中心实施采购三位一体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而6月份成立的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是省人民政府依法授权加强省级和全省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和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管委会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等6个成员单位组成,副省长王昕任管委会主任,财政厅厅长郑建国任办公室主任。

  据了解,山西省政府非常重视政府采购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省政府的领导通过认真学习、研究政府采购政策和法律法规,对政府采购有了全面深刻准确的理解和把握。由此根据《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将原来隶属于山西省财政厅的山西政府采购中心和隶属于山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山西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合并,组建了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副厅级建制。
 
  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赵建新说:“新成立的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不隶属于任何行政部门,在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这是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管采分离精神的。”



山西省副省长王昕以及管委会成员参观中心办公室。

  “新体制的运行,将更有利于政府采购各方人员工作的开展。”在揭牌仪式上,赵建新说,“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承载着的不是一种集中起来的权力,而是对党、国家、采购人、供应商和监管部门所负的责任。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在管委会的领导下,将坚持依法采购、优质服务的理念,及时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路子,为山西省的政府采购事业做贡献。”

  山西省副省长王昕也给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即要形成多元化的采购渠道和服务对象;坚持优质高效的服务质量;遵循“三公”原则,公平对待采购人和供应商;全面提高采购人员的综合素质;改革创新;反腐倡廉。

  “在新体制下,政府采购各方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山西省的政府采购工作将会开拓出一个全新的局面,政府采购事业将会不断壮大。”山西省副省长王昕对山西省的政府采购工作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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