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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严把“三关”确保“三公”

作者:袁军峰 发布于:2005-09-27 11:35:5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山东省枣庄市中区政府采购部门始终把加强招标采购“透明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加强领导、完善措施,使“阳光工程”更灿烂。

  在近期结束的办公耗材、办公家具、车辆维修及车辆保险定点采购供应商认定招标会中,区政府采购部门严把“三关”,确保了招标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

  一把“信息公开关” 首先,及时在相关媒体公开招标信息,确保每位潜在的供应商都能平等地获得有关信息;其次,公开评标办法,让每位投标人都能按评标办法要求制定相应的投标策略,进而公平地参与竞争;再者,当场公布评标结果,使评标结果处于评委和投标人的依法监督之下。

  二把“评委评标关” 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本次招标采购的评委主要由区直各部门的政府采购联络员组成,先后共有30多个单位、50余人次参与了本次招标采购评标工作。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为招标采购活动的组织者,自身不参与评标活动,从而使招标活动从组织上更严密。同时,根据招标项目内容的不同,制定了不同的评标办法,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招标项目的评委,除部分政府采购联络员外,还聘请了一些相关方面的专家参与评标,确保了评标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

  三把“招标监督关” “公正是目标,监督是关键”为确保整个招标过程不出现违反纪律方面的问题,区政府采购部门制定了相应的评标纪律和投标纪律,明确了评委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实现了评委与投标人的双向监督;同时,成立了由纪检监察、检察等部门同志组成的招标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招标组织者、评委以及投标人的行为实施监督检查,使招标全过程都处于有关部门的监督之下,确保了招标采购工作的公正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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