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健迈向新高度——昆明市政府采购工作有序开展
作者:余海玲 发布于:2005-09-27 10:4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一直以来,云南省昆明市基本执行云南省制定的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按2005年采购目录,纳入市级政府采购范围的共有72个品种的货物、工程及服务项目,除了基建项目暂未纳入外,几乎涵盖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所需的各种物资及服务。2004年,昆明市全市共完成6.88亿元的采购量。其中货物和工程约2.8亿元;服务约4.1亿元,采购资金综合节约率达3.3%。1999以来,昆明市采购规模逐年扩大,政府采购管理及采购方式的运用和实施也更加规范和完善。
适时设立 科学运转
昆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介绍,昆明市政府采购机构的适时设立,使政府采购工作有了组织保证,为政府采购法规的正确贯彻执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对不同发展阶段的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据介绍,昆明市政府采购工作始于1999年,2003年在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了专门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办公室,而管理事务由市财政局国库处代管;2004年,市财政局正式设立政府采购管理处,管理机构与操作机构完全分离。在市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及财政局党组的领导和协调下,形成了目前严密、有序的政府采购机构组织形式。管、采机构相互配合又相互制衡,并在领导机构协调下保证了工作的有序进行,避免了采购活动中可能存在的一些有悖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的现象发生,也极大地促进了政府采购法制观念、服务意识的树立和强化,极大地提高了政府采购的效率。
此外,为了满足部门对专用设备的采购要求,昆明市批准了市教育局、市公安局两个部门集中采购机构,专门对其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品目实施采购。
编好预算 提高效率
政府采购预算的不完整性和不确定性可能致使政府采购项目过于零星,不能形成规模采购,直接导致出现采购成本高、效率低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供应商的投标积极性。据悉,昆明市从1999年试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以来,一直非常重视和强调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执行工作。2005年,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一起提交市人代会审查通过,并与部门资金预算一道下达各单位。在今年8月初市财政局召开的关于编制2006年部门预算的会议上,昆明市财政局局长特别强调要重视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应该说,昆明市政府及财政局是非常重视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工作并赋予了足够的严肃性的。
但是,因为目前昆明市基本还是“吃饭”财政,在保证了基本需要后才能谈“建设”,而各部门的年初预算中很大部分是维持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费用,加上各单位因管理上的原因,工作计划不太明确,没有充分了解自身项目需求,且政府对采购项目的管理还没有完全规范化。上述原因造成了昆明市采购预算在完整性和确定性上的欠缺。要真正做好政府采购预算工作,必须有刚性的部门预算为前提,严格按照年度政府采购目录编制采购预算,而且采购预算的执行必须以有效的政策规定作保障。
思想业务并头抓
昆明市财政局除了适时做政府采购法规宣传外,今年组织了昆明市市级及区县政府采购工作会暨培训会,再次组织学习了《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第18、19、20号部长令。此外,昆明市还不断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及内部工作人员廉政规定,督促采购操作机构制定内部工作规程,同时加强有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及业务素质培训,并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做采购全过程监督,每年组织上述部门对集中采购机构及部分采购人进行执法检查。通过这些做法,在昆明市实施政府采购的6年中,基本没有发现严重违规、违法操作现象,政府采购工作开展基本是顺利的。
昆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有关负责人总结,如果要谈关于监管工作的收获和经验,应该归结为昆明市政府采购多年来都严格遵循法律法规来设置管采机构,进而制定实施方案和内部操作规程;对本地政府采购制度的每一次完善,都采取稳健的工作规程,不急于求成;建立相互制约的内部管理制度,采购预算、计划、方式、采购实施、支付都有严格的审批程序。除此之外,他们还要求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及进行分散采购的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并且每年组织政府采购专项抽样检查。事实证明,上述措施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管是有效的。
在今后的几年里,昆明市将延续以往稳健的工作方式,首先做到不断完善现有的采购规定和方式,并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引领下,争取做到采购预算刚性执行;逐步扩大采购规模及范围,特别是逐步将政府投资的公共基建项目、扶贫项目以及更多服务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争取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化管理及实践的步伐,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根据国家政策和本地区实际,研究以支持行业产业、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和方式;在采购规模扩大的基础上,研究以政府采购政策调节财政预算和地区宏观经济的措施和方法;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集中支付的相关政策。同时,昆明市将继续抓好制度建设,强化服务意识,努力使该市政府采购工作迈向一个新高度。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