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部门小项目招投标初见成效
作者:张帆 发布于:2005-09-27 10:26:25 来源:诸暨日报
9月21上午,市招投标中心教育局分中心招标的2只项目——浣纱中学单壁蓝球架、诸暨二中乒乓球台等体育器材采购安装进入唱标程序。13家文体用品公司经过一番竞争,最终以17800元、20900元的价格成功定标,分别比最高限价降低6200元和7100元。
市招投标中心教育局分中心负责人告诉笔者,分中心自今年5月成立以来,已经开标40次,招标项目166个,节约资金149.2万元,下浮率为16.6%。
在部门建立招投标分中心是我市实施“阳光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以往,超过50万元以上的采购、建设项目才能够通过市招投标中心完成,一些小项目则难以从制度上得到规范。为了扩大“阳光工程”覆盖面,在市教育局成功试点的基础上,今年5月,经市纪委发起,我市公安局、建设局、旅游局、富润集团等14个市直部门(国有企业)成立招投标分中心,将小金额采购、建设项目纳入招投标机制。
据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首批成立的部门招投标分中心运行情况总体良好,特别是像教育局这样采购项目多的部门,经济效益更加明显。一些项目少的部门也产生了效益,如市民政局招投标分中心已累计进行8个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共节约资金8.8万余元。
据了解,目前,我市又着手准备在17个部门建立第二批招投标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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