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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政府采购优先买“本地货”

作者:张秀冰 林秋燕 林 发布于:2005-09-16 09:27:42 来源:东南快报

  昨日,福州市出台《福州市促进名优地产品销售工作的意见》,引导和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使用本地工业产品。

     据了解,本地工业产品的范围包括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省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市产品质量奖和市知名商标称号之一的本地产品以及经市促进工业产品销售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名优本地工业产品。《意见》的目的是促进本地工业企业产品的产销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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