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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出台招投标责任追究制度实施办法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5-09-15 15:45:16 来源:上虞日报

  日前,上虞市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印发了《上虞市招标投标工作责任追究制实施办法》,要求凡与招投标市场交易活动有关的各部门和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和规范执行招投标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各项制度,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将实行工作责任追究。 

    “办法”明确市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为上虞市招投标工作责任追究的决策机构,其办公室(市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负责招投标工作责任追究的具体工作,并规定9月1日起具体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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