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服务“产品”明确质量规格——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配合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出台《质量手册》
作者:宋晓杰 发布于:2005-09-14 14:55:4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配合全面推行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近日,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严格按照ISO9001:2000标准制定并出台《质量手册》。一方面,旨在向采购人证实,政府采购中心有能力稳定地依法满足采购人的服务需求;另一方面,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对手册所描述的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应用,保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具体运作,增强采购人和相关部门的满意度。希望通过持续改进服务质量,实行目标化管理,进一步为采购人提供优质和完善的政府采购服务,实现政府采购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质量目标明确
质量方针是政府采购中心质量管理体系的核心与宗旨。恪守公开透明的原则,尊重采购人,善待供应商,自觉接受监督,规范操作、规范服务,树立政府采购诚信形象,是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的一贯追求。所以此次制定的《质量手册》明确规定,政府采购中心所遵循的质量方针是:公开、公平、公正、诚信。
在具体方针的指导下,采购中心将通过量化采购行为的具体表现和其他当事人对服务情况的满意度来分析和评价本中心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按照与质量方针保持一致、内容满足采购服务要求和具体目标可以测量的原则,制定出详尽的质量目标。具体内容为:采购人委托履行率大于99%;采购服务及时率达95%;采购人或供应商抱怨率不大于0.5%;采购人或供应商满意度达90%。
《质量手册》同时还规定,采购中心制定的质量方针是全体工作人员开展质量管理活动的宗旨和方向,质量目标是质量方针的具体量化,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全面体现着政府采购中心的质量追求以及采购人的期望和需求,各责任部门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将质量目标落实到位,确保采购中心质量目标的全面实现。
内容详尽可行
《质量手册》除对制定手册的宗旨、依据、术语定义和应用范围等进行具体规定外,主要规定了建立、维护和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具体步骤和措施。
首先,对质量管理体系的具体要求做出明确规定。采购中心质量管理体系依据过程方法和管理的系统方法,从识别采购中心质量管理体系所需要的过程等六个方面做出具体要求。另外还规定,采购中心涉及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外包过程也应在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实施控制。同时,《质量手册》对采购中心文件化的质量管理体系从不同侧面做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然后,从管理承诺产品、以采购人为关注焦点、质量方针、策划、职责、权限与沟通和管理评审等不同侧面对质量管理职责进行了细化和明确。采购中心主任组织主要职能部门对采购服务过程进行策划,明确实现采购服务所要求的过程和活动。
最后,从资源管理、产品实现和测量分析与改进三个不同角度做出详尽规定,为实现和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提供全方位保障。
监管责任到人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质量手册》的具体内容,确保政府采购中心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采购中心主任顾永恒特授权副主任尹亮君为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的监管代表,同时下达了任命书。任命书规定,监管代表具体负责以下几项工作:确保采购中心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得到建立、实施和保持;向采购中心主任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业绩和任何改进的需求;确保在采购中心内部提高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意识;就质量管理体系有关事宜对外联络。这样,责任到人,保证了质量管理体系监管制度的实施和完善,为质量规则的全面实现扫清障碍。
评析与改进并举
精益求精是政府采购中心持续改进、不断提高规范服务的信念和要求,也是采购中心追求卓越的团队精神和团队文化。所以,在《质量手册》中,采购中心对服务质量的评价、分析和改进规定得犹为详尽。
首先,对实现质量管理所进行的监视、测量、分析和持续改进的策划和实施做了总的规定,明确规定内审室是负责质量测评的专职部门。同时规定了具体统计技术及其应用场合。
然后,对具体监测和改进程序做出规定。明确如何对采购人满意程度进行监视和测量、对服务检查及考核证据进行保存、对采购人满意度监视、测量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等问题。另外对查找实施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持续改进和接受财政厅的综合评价并认真整改,也做了规定。
同时《质量手册》明确要求,针对发现问题实施预防措施时,还应考虑风险、利益和成本,以确保措施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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