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收节支效果好——惠州市政府采购项目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作者:王丽英 发布于:2005-09-02 11:30:4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如今,广东省惠州市各市直单位凡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在限额标准以上、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集中采购的货物和服务项目,无论是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还是通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其他采购方式采购,无论金额大小,其资金的支付均通过惠州市国库支付局。
惠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黄辉美说,早在2002年,惠州市通过市财政局国库科进行政府采购资金专付,随着2004年惠州市国库支付局的成立,惠州市政府采购资金逐步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如今只要是政府集中采购项目,100%均通过市国库支付局统一支付。
惠州市成立国库支付局后,按照“先集中后支付”的原则,将采购资金划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惠州市直各采购单位虽然用钱,但是却不见钱。采购人在向供应商支付政府采购资金时,需填写政府采购资金直接支付申请表,同时需向惠州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提供中标通知书、已经签订的合同和验收证明等材料,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会认真审核,之后将材料转到惠州市国库支付局,市国库支付局会将采购资金统一支付到中标供应商的指定账户。
黄辉美说,把政府采购资金交由国库集中支付,可以起到增收节支的效果,政府可以把节约的资金用于其他开支,比如说可以搞更多的社会公益事业,避免采购人私自把节约的钱用到别处,效果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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