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扩大集中支付范围
作者:何仁军 发布于:2005-09-01 09:38:1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江苏省无锡市财政部门围绕创建“两个率先”先导区、示范区的奋斗目标,按照无锡市委市政府“阳光工程”、“改革工程”和“创新工程”的目标要求,不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从2003年底该市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出台,到今年7月1日财政支付分中心的正式运作,无锡市已对市级纳入部门预算的全额预算拨款单位全部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成效明显。
出台方案 下发文件
首先,无锡市下发《无锡市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无锡市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遵循的原则。其次,无锡市还制定了《无锡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性文件,组建了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机构,并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了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
试点运行 扩大范围
无锡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正式启动后,市司法局、市农机局、市计生委、市残联和市粮食局等五个部门七个预算单位成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第一批试点单位,之后包括市农林局、市卫生局、市文化局、市房管局、市旅游局、市煤炭办和市财政局在内的7个部门46家预算单位也被纳入试点范围。
在2004年市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无锡市将改革的范围扩大到市级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并取得明显成效:截止今年6月底,全市纳入市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的有65个部门156家预算单位,共支付财政性资金16572笔,支付财政资金36624万元,其中直接支付4875万元,授权支付31749万元,与批复的计划数相比,资金支付率为89.25%,资金节约率为10.75%。
成立支付中心 明确职责
从今年7月1日起,无锡市在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机关管理局和市民政局等主管部门成立了财政支付分中心。随后,市财政局及时出台《关于在市公安局等四部门建立财政支付分中心的实施意见》,对财政支付分中心的功能和职责、财政支付分中心国库集中支付的内容和办法均做了详细的规定,为成立财政支付分中心提供了制度保障;抓好进行银行账户清理,为四部门财政支付分中心开设了单位零余额账户,取消了四部门所属预算单位的基本账户,同时为其开设了备用金账户,用于小额现金的支付。
此举对进一步规范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顺利开展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创造了有利条件,也使财政支付分中心和二级拨款单位的管理实现操作网络化。
无锡市下一步将加大改革力度,扩大集中支付的范围和品种;进一步完善支付网络系统,优化支付流程;加强对各市(县)、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的指导,确保从2006年7月起在各市(县)、区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与部门预算改革的配套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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