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渑池:预防采购工作达到“三满意”
作者:杨瑾瑜 王富勇 发布于:2005-08-29 09:51:19 来源:正义网
近日,河南省渑池县人民检察院在政府预防采购工作中,充分行使监督检查职能,以加强预算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注重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服务,规范采购渠道,突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效益的原则,充分发挥了该院监督检查职能的良好作用。
随着政府采购规模的不断扩大,不断改进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该院对采购工作进行全程监督,采购前主动为用户介绍情况,主动为用户提出建议,采购后主动向用户征求意见,落实售后服务,提高集中采购的透明度,同时在预防采购工作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对投标企业的资质审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使采购工作达到“三满意”,即采购单位满意,供应商满意,政府满意,受到当地领导的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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