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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黑名单制首现南京

作者:林红 黄苏娟 木木 发布于:2005-08-29 09:42:02 来源:江南时报

  为了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打击力度,近日南京市玄武区专门建立政府采购招投标“黑名单”制度,对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行贿的单位和个人,除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外,还要将其不良行为记录在案,限制乃至取消行贿人参与招投标竞争的资格。 

  玄武区建立政府采购“黑名单”后,对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环节中行贿的单位和个人,除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外,还要将其不良行为记录在案,3年之内不得进入该区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对招标单位不按规定收取招标费用,采购中要求供货单位开具与实际成交价不符的发票,不按时给付货款以及投标人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等,尚不构成违纪违法的,除宣布中标无效外,还要限制甚至取消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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