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机遇快发展 迎接挑战上台阶
作者:政府采购信息报 发布于:2005-08-19 10:48:3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编者按:2004年采购规模2135.7亿元,占当年财政支出的8%。这一成绩证明,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已经到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要求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以饱满的激情、高度的责任感、全局的观念、务实的作风来推进这项阳光工程。在8月4日召开的“首届山东政府采购论坛”上,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杨晋明分析了当前政府采购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讲了几点个人看法。
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杨晋明在论坛上讲话。朱建华/摄影
第一,经过近10年的发展,政府采购制度的基本框架已经形成,其运行机制在逐步完善,已被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逐步接受并认可。政府采购规模的不断扩大、运行机制的逐步完善,为下一阶段的飞跃和深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第二,政府采购自身的政策功能逐步实施。令人欣慰的是,不仅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对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很重视,其他部门和行业也开始关注政府采购政策实施问题,在许多经济发展目标中都提出了有关通过政府采购政策的实施来促进经济发展的要求。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使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再次意识到责任的重大,必须在加大政府采购推进力度的同时,充分发挥其政策功能。
第三,我国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的问题越来越紧迫,如何应对开放政府采购市场的压力,促进和提高国内企业竞争意识和能力,是下一步工作所面临的又一个问题。既是压力,也是发展的动力。
基于以上认识,政府采购面临着再上台阶的历史机遇。推进一项新事业是非常艰苦的,大家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信心,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在国家经济运行中的应有作用。
规范管理是生命
政府采购到了进一步提高质量和效率的时候。要让大家认识到政府采购是一项好制度,就需要在规范化管理上下功夫。比如,采购人经常反映价格高。虽然政府采购并不追求最低价中标,但正常情况下,投标商能够进入评标阶段,就证明其产品指标、服务要求等方面是符合需求的,如果报高价还能中标就不正常了,这说明采购的方式、评标方法和管理上还有不完善的地方,操作中还存在不规范行为。
规范问题是非常重要的,要想让政府采购既有其名,又有其实,形式和内容达到完美统一,就需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专家管理、评审方式方法及采购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加强监督管理与采购的组织实施,行政监管的一定要依法行政,监管到位;组织实施,该市场化运作要走市场化路子,形成一种清晰、协调的机制。
辩证看待投诉问题
任何事物前进过程中都会出现各种问题,投诉也是政府采购发展中必然出现的问题。投诉并不一定是坏事,它在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政府采购制度在前进,因为供应商信任了政府采购制度,才会对未按照这个制度执行的情况提出质疑。政府采购制度像个桶,只有装了水以后才知道漏不漏,才会想堵漏洞。投诉反映出政府采购制度在逐步规范,一个制度的建立,一部法律的完善,是在不断地对违规行为的追究中形成的。要认真对待投诉处理工作,这是政府采购工作中不可缺少的。
国外的经验表明,供应商的监督是最有效的。但实践中一些投诉案例反映出供应商应对政府采购市场竞争机制不适应,比如许多供应商没中标的原因与标书质量低有关,这也反映出企业的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义务引导企业提高对标书质量的重视,增强企业竞争力,不断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
大力宣传抓主流
政府采购是涉及全社会的一项事业,宣传应该成为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手段。作为媒体,宣传一定要有主流思想、主流观点。政府采购发展近10年了,无论是在制度机制、政府机关采购行为方面,还是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观念以及企业对其理解方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节约了大量的财政资金,成绩是主流的。同时,政府采购不仅仅是财政支出管理的一种手段,还是国家经济政策和市场管理政策的一种手段,在宣传方面,更应看到主流和已取得的成效。
协议供货监管很重要
政府采购的目标是既要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又要有效率,同时体现公平、公开。为使这些目标统一起来,我国在借鉴国外做法的基础上推出了协议供货采购形式。
现在从中央到地方都对通用性采购项目实施了协议供货采购形式,得到了各方的好评。但协议供货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比较重视采购项目和供货范围的确定,对后续的一些监管和服务等工作相对不重视,从一个项目的完整统一性来看,仍不完善。比如,采购人不买协议供货范围内的产品怎么办?供应商不按协议要求履行其义务怎么办?这就对事后监督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政府采购的前景很广阔,需要做的事情非常多。这需要我们从业人员有热情、有责任感、有务实的作风,也更需要我们具备无私奉献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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