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公开招标社会中介
作者:刘泽强 发布于:2005-08-17 15:05:4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山东省潍坊市采购中心首次对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成功进行公开招标。据悉,对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避免了“暗箱操作”以及行政干预等不良现象,实现了确定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的社会中介代理机构的阳光操作。
据潍坊市政府采购中心董建民介绍,参加此次投标的社会中介机构必须具备山东省财政厅批准的政府采购资质,另外要有主管部门批准的代理工程或货物设备项目采购资质。此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分为投标单位考评(10分)、投标单位综合实力(40分)、理论考试(30分)和面试(20分)4个部分,理论考试出题范围是《政府采购法》、《合同法》、财政部三个部长令及山东省财政厅的相关规定等。要求投标人出示相关的资质证件、企业情况和在编人员组成、投标文件要求、服务承诺、工作业绩等。
由于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要具备专业性强、操作程序严格等特点,而且这是潍坊市政府采购中心首次对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于是采购中心组织内部人员到已经开展过该项工作的东营、淄博等兄弟地市进行考察学习,从网上和有信息来源的地方查询有关资料,积累经验。为做好招标文件,采购中心联合财政局组织召开多次会议,反复磋商标书制作的主要内容,并征询相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使招标文件科学、严谨、完整,避免局限性和倾向性。并在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对报名单位进行登记和资质预审,发放招标文件,组织答疑。
在现场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按照“综合评价、好中选优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监察局、检察院的监督下,对10家投标的社会中介机构资质、办公设施、近两年来的主要业绩、理论考试、法人陈述和个人答辩等方面进行了公正评审。最后,有4家资质高、业绩优、信誉好的社会中介机构中标。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