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财政稽查助力监管
作者:苏政来 发布于:2005-08-17 13:36:1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几年来,江苏省如皋市政府采购工作,在市纪检、检察、财政、监察、审计、招标投标部门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初步建立了行之有效的政府采购规范监督管理方式。其中,财政监督稽查是一大特色。
从2004年起,如皋市财政局将政府采购工作列入财政财务稽查的范围。一是稽查资金来源,看采购单位资金性质及到位情况;看是否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二是稽查项目配置,看是否超预算标准采购,对无政府采购预算、超标、超计划的采购进行控制;是否做到保持采购要求的合理性,有无随意性和规避公开招标行为;是否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四是稽查采购合同,看是否符合公正性的原则,有无随意变更;稽查政府采购合同在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签订时,是否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核、认可,合同履行期间,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是否进行监督。五是稽查项目验收,看验收程序、验收标准是否符合要求;看是否为采购人采购了高质量的货物、工程、服务。
通过对采购单位的财政稽查,强化了采购单位参与政府采购的意识,进一步提升了政府采购影响力和社会满意率,完善了财政内部监督机制,创造了公开、透明的采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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