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也开始打包采购——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成功实现法律诉讼服务采购
随着政府采购在服务领域的不断拓展,法律诉讼服务采购也开始有人“尝鲜”。实践证明,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是一个勇敢的人,也是一个充满智慧的人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法律诉讼服务,在全国政府采购工作服务类采购中,首开法律诉讼服务采购先河,为了了解此次采购的详细情况,记者采访了金牛区政府采购中心业务负责人。
胸有韬略胆自壮
据该负责人介绍,早在2004年11月份,成都市金牛区财政局采购办就把这个采购任务下达到中心,要求中心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为政府有关部门采购法律诉讼服务,最后中标人将为政府部门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服务及相关的诉讼类服务。刚接到这个通知时,考虑到即将参加竞标的都将是精通法律知识的高手,而中心工作人员虽然对《政府采购法》以及《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驾轻就熟,但在法律服务人员素质和有关法律部门的资质评审和认定等方面,可以说从专业角度讲一片空白。而且不仅自己从未涉猎过这一领域,在全国范围内也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所以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当时感觉并非信心十足。但实践中取得的一次次成功经验又告诉他们——只要努力,没有办不到的事情!
其实,早在2004年以前,他们已经成功完成了政府采购界公认老大难的物业管理采购,以及其他比较棘手的服务采购,如: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政府投资结算、决算审计服务的采购等。
所以,经过认真和成熟的思考,中心工作人员着手进行法律诉讼服务的前期策划,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并咨询和邀请有关专家详细制定可行性方案,决心再次打一个服务采购的大胜仗。
悉心备战结硕果
明确任务特点
据该负责人介绍,接到任务后,中心工作人员首先讨论并界定了法律服务采购与一般性服务采购最大区别点,以便为制定具体方案打下基础。
其一是专业性极强。例如,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等要求中标人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前提下能够周到服务于采购人就足够了,但法律诉讼服务却大不相同,这种服务是一种智力型服务,竞标人光具备作为硬件的资质和作为软件的服务热情还远远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作为竞标整体,中标人具备一流的法律素养和水平才是谈判过程中最受采购人和专家所关注的。采购人的愿望是以合理的价格购得最优质高效的服务,所以要求专家在谈判过程中应该能够确切地对各投标人的整体业务素质进行权衡和把握,因此在准备谈判文件时侧重点与一般的谈判文件也有一定的区别。
其二就是价格支付不同。一般的采购通常都是一揽子采购价格,以后在合同实际履行的过程中,根据情况,或者是一次性支付,或者是分期支付,但具体数额往往是确定的;而法律诉讼服务采购由于诉讼代理次数、诉讼标的额以及诉讼结果的不可预见性,谈判当时并不能确定具体数额,经过双方激烈较量,最终确定的往往只是一个提成的比例数字,所以中标人的服务收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谈判时对方往往对逐次支付比例高低很关切,往往据理力争。
制定可行方案
尽管中心工作人员具备多次大型服务类采购经验,并且业务素质总体来说也很过硬,但毕竟隔行如隔山,所以鉴于法律诉讼服务采购的特殊性和专业性,前期准备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通过各种渠道聘请法律方面的专家,由中心有关工作人员配合这些专家作好谈判的前期准备工作。
该负责人说,为了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方案,中心首先从成都市律师行业协会详细了解了法律服务行业的基本情况,初步确定满足该项目的投标单位资质、人员总体素质要求、以及如何准确核定合格投标人等常识。然后中心又通过
专家库搜索,聘请了几位精通法律知识以及法律行业工作特点的专家,由专家牵头,中心工作人员配合,着手制定此次法律诉讼服务谈判文件。
经过几次谈判准备小组会议讨论,最终确定,谈判方案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考虑:一是公司整体实力、拟派主要工作人员能力、圆满完成类似案例历史统计、人员搭配、实施方案等诸多因素的综合考虑;二是法定费用的鉴定和承担,经讨论决定,诉讼过程中发生的法定费用实行包干,明确分配各方应该承担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支出的各项费用;三是确定服务费用支付方式,服务费用一次付得过多、过早都不利于实现采购目的,过少投标单位也不同意,所以经过反复讨论,最后选择按案件进展比例支付。四是成交底价。总之,在通盘考虑基础上,重点放在投标主体完成采购任务的能力。
经过对法律服务行业的调研和对全市律师事务所的初步了解,中心有关工作人员配合专家制定出有关的谈判文件初稿后,为保证文件内容切实可行,中心多次召集负责这次法律诉讼服务的谈判专家组开碰头会,反复讨论,汇总各种意见和观点,在对方案的整体和局部进行反反复复的论证、修改及补充完善后,才于7月8日在网上发出诉讼服务采购公告。
调动参与热情
但是,由于法律诉讼服务采购在全国范围内未曾有过公开的先例,律师界对此几乎没有一点认识和了解,所以最后中心只得主动邀请合格律师事务所参与竞争谈判。
尽管律师事务所资质要求的具体条件是经过事先调研才最终确定,成都市区范围内符合招标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已经达到一定数量,但报名情况显示,对此次招标活动感兴趣者寥寥无几。邻近投标截止日了,通过网上了解信息并响应报名的只有一家律师事务所,无奈中心工作人员最后直接通过电话联系符合资质的律师事务所,邀请他们积极参与到竞争性谈判中来,到投标截止日,共有六家律师事务所报了名,但进行谈判程序时一家弃权。最后五家经过激烈角逐,此次法律诉讼服务谈判的三包标的被两家律师事务所包揽。
该负责人坦言,尽管成功完成采购任务,而且公开采购法律诉讼服务在全国范围内也属首例,激动之余,他们并不感到轻松。因为为政府提供法律诉讼服务,责任要求更高一些,所以衷心希望自己领导的团队在谈判中做出的是最正确的选择,选中的服务主体能够为政府提供最优质的服务,这才是他们在此次采购活动中的最大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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