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兴乡镇采购改革三计划
作者:徐瑛 发布于:2005-07-22 15:16:1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几年,政府采购在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的推行中,起到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稳步发展等积极作用,而在乡镇一级的政府中仍然是一个盲区。江西省德兴市针对乡镇一级政府采购意识淡薄、财力不足和机构不健全的特点,在充分搞好调研的基础上,在《政府采购法》的框架内,积极探索适合乡镇自身发展、体现乡镇特点的政府采购之路,积极总结经验,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政府采购改革。
统一思想,营造良好氛围。德兴市以《政府采购法》的实施为契机,采取各种生动有效的形式,做好政府采购制度的宣传解释工作,从而取得乡镇党委和政府对政府采购的高度重视,使得政府采购制度深入人心,使政府采购成为各部门、单位的自觉行为。
理顺机构,搭建采购平台。一方面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乡镇政府牵头,市纪检、财政等有关部门参与的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采购实施方案协调和管理工作。另一方面,由各乡镇的会计核算中心严把源头关,对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事项,一律不予报销,促进各单位自觉遵守政府采购制度。
优化措施,发挥效益。一是在市一级的采购目录范围内,公布切合乡镇一级实际情况的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二是推行年初部门采购预算,提前编制采购计划,加强采购计划管理。这样,不仅保证了采购工作的规模效应和及时性,而且强化了政府采购的约束力,维护了政府采购计划实施过程中的严肃性。同时,根据各单位经审批同意的采购计划,编制本镇年度采购计划,对品种、质量要求相同或类似的采购需求,一并采购。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