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采购 属地管理
作者:曹军 发布于:2005-07-22 11:08:0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山东省威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通知,规定市直单位及中央、省垂直管理部门驻各市区的派出机构和所属单位的政府采购实行属地监督管理,由各市区负责政府采购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实行属地管理,因地制宜,避免了以前全市统一组织采购时,操作过程中的很多不便,可以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益效率。”威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张恩福认为,政府采购工作在推进过程中要有灵活性。政府采购是一项系统工作,实行政府采购,不光是财政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的事,而是涉及到各级政府的所有组成部门、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以及生产企业、经销商等市场经济的各个主体;因此,采购工作的落实,需要方方面面的协调配合,任何一方的缺位和不配合,都会影响采购的秩序和效率。
张恩福说,威海市推行属地管理,就是要充分调动各市区的积极性,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落实各项工作。同时,可以简化很多环节,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程序。
据悉,实行属地管理后,各市区须切实负起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大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力度,严格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威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走规范化的政府采购道路,确立全市政府采购“一盘棋”的思想。一方面指导各市区健全机构,充实人员,使政府采购工作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任务到位;另一方面,从业务上加强对各市区的指导,积极帮助他们解决理论和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使各市区的政府采购工作走上了良性发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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