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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专项检查有“思路”

作者:王丽英 发布于:2005-07-21 10:59:5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河南省平顶山市着力开展全市政府采购工作专项检查,虽然这是平顶山市自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以来首次开展的全市政府采购监督检查,他们却表现得非常有思路。

  明确指导思想
  本次专项检查的指导思想非常明确,即为全面贯彻落实今年中央、河南省、平顶山市纪委全会及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政府采购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各单位依法行政、依法采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进一步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各部门联合检查
  为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河南省的统一部署,经平顶山市反腐败抓源头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平顶山市反腐败抓源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平顶山市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联合开展全市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并联合制定了《平顶山市政府采购专项查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本次检查的对象、内容和方法等细节内容。

  另外,为加强对《政府采购法》实施情况的监督,还邀请部分平顶山市人大代表参加检查。

  检查工作有要求
  本次检查对各部门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成立的平顶山市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办公室,要履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综合指导的职责;平顶山市直各单位安排专门负责,做好自查自纠;各县(市、区)认真组织好本地检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指导协调,具体落实本地检查工作。

  另外,要坚决杜绝“走过场”,各部门要做好自查工作,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抓好整改落实。

  同时,还要求在检查过程中要注意方法,对政策不清和初次违规的可从轻处理,以监督检查促宣传;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法行为,除对单位处以必要的经济处罚外,还要严肃行政纪律,追究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责任。通过检查,以纠正错误、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推动工作。

  检查前进行培训
  为保证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宣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在正式开展检查之前,专项检查办公室还组织了一次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培训。

  此外,为建立并加强对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的长效机制,促使各单位依法采购和规范自身政府采购行为,平顶山市反腐败抓源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平顶山市直各单位签订政府采购管理目标责任书,奖优罚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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