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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民政部财务和机关事务司副司长刘福清

作者:修霄云 发布于:2005-05-09 10:16:4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加强自身建设 规范采购行为
——访民政部财务和机关事务司副司长刘福清

  4月20日,8点30分到10点25分是开会时间,11点要赶往机场,记者有了难得的35分钟采访时间,但在这段采访时间里,办公室的门屡次被请示工作的工作人员敲开,最后她是拿着一些方便食品匆匆忙忙赶往机场的,连吃饭的时间都没有。

  忙碌!但非常沉着和有序!这就是民政部财务和机关事务司副司长刘福清在记者脑海中留下的印象,而这一天对刘福清来说是日常工作中很平常的一天,虽然非常繁忙,但刘福清在谈到民政部的政府采购工作时,除了谈了对政府采购的一些看法,还详细谈了民政部在政府采购方面的一些特点。

  《政府采购信息报》:请您简单介绍一下民政部2004年政府采购的情况,2005年的工作计划和重点。

  刘福清:2004年民政部实际完成采购金额4.0469亿元,包括救灾帐篷(1.8亿元)和救灾车辆(1.9亿元)的采购,相比年初预算节约资金285.1万元, 2004年民政部实际资金节支率为13.79%。

  2004年民政部政府采购规模比2003年增加了2.8791亿元,增长246.57%。政府采购规模占当年中央级一般预算支出6.3206亿元的64.03%(2003年是35.27%)。
民政部2005年政府采购预算为2200万元,因救灾帐篷和救灾车辆有不确定性,为此还没有包括此两项的预算。

  2005年民政部准备加强制度建设,在原有《民政部中央级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出台《民政部中央级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实施规模。

  同时,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廉政建设。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计划性,减少采购的随意性和采购批次。加强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加强对二级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管力度,开展定期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章制度等有关情况;以及是否加强了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计划管理和资金管理。进一步探索物品类和服务类项目的定点采购问题。

  《政府采购信息报》:在刚刚谈到的2004年民政部4亿多元的政府采购中,其中救灾帐篷和救灾车辆的采购额就占了3.7亿元之多,为什么这两个项目占了如此大的金额?具体是怎样开展的?

  刘福清:民政部非常重视用于灾区的救灾帐篷的采购工作,力求保障灾区人民居住的问题。

  救灾帐篷的采购有别于其他物品的政府采购,救灾帐篷首先实行公开招投标,后按中标金额批复预算的项目,也就是说是在生产环节就进行公开招投标。
投标商能否中标有几个必备条件:质量过硬、价格低廉、供货时间有保证。确定中标厂家后,厂家才按照协议明确的规格、数量等进行生产。

  在生产环节招投标,是因为救灾帐篷不是一般的产品,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专用性,如果厂家先生产了后再参加投标,一旦没有中标,很难在短时间内寻到销路,这对企业来说风险是很大的,易造成厂家产品和资金的积压。

  另外,民政部在救灾帐篷采购中,对企业也是很公平的,注重兼顾了有关政策,按比例分配给中小企业,并重点向残疾人企业倾斜。

  救灾汽车的采购通常年份没有此项工作,是2004年民政部领导根据国家级贫困县的极特殊困难状况,为缓解救灾交通工具太落后的矛盾与实际问题,专门向国务院申请,获准由中央财政负担的一次性支持。因此用好这笔资金,真正解决贫困地区救灾工作的困难就显得格外重要。于是民政部救济司与财政部社保司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实施了公开招标活动,最终中标的几款车质优价廉,受到地方民政部门的


好评。

  《政府采购信息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是当前的第一要务,民政部在扩大采购规模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

  刘福清:民政部一直致力于扩大集中采购范围,减少分散采购。

  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属于通用政府采购项目的,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属于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实行部门集中采购。例如信息化建设的若干项目都是采取公开招投标,民政部办公楼装修改造和办公家具采购也是如此。

  5万元以下的由各单位自行采购;5万元以上至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由各单位自行组织或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中介机构代理,但主管部门要全程监督。

  对于专业性很强的假肢教学、科研仪器,殡葬火化设备等,虽不属于政府集中采购范围,但也严格按照询价和协议供货的方式操作,努力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政府采购信息报》:民政部很注重培训方面的工作,而且培训方面做得比较有特色,请问民政部为什么如此看重培训?培训后达到了什么效果?

  刘福清:政府采购工作相对来说是一项新的工作,而且是需要大家同心协力才能做好的事,只有抓好了业务培训,使大家了解政府采购是怎么一回事,如何操作,有哪些硬性规定,怎样掌握等,政府采购工作才能做好。

  培训可以使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人员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政策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政府采购工作程序,明确政府采购工作任务。特别是民政部各司(局)的综合处长,由于干部轮岗、交流、升迁等变化,部分新任同志不熟悉政府采购工作,及时参加结合实际的培训就非常必要。

  从培训的效果来看,还不错,民政部以后还要继续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另外,还采取一些形式加强宣传,不断强化依法行政、照章采购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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