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物资采购管理规定》由总后勤部颁布施行
作者:钟先文 范炬炜 发布于:2005-05-05 16:15:35 来源:解放军报
本报讯钟先文、记者范炬炜报道:新的《军队物资采购管理规定》日前由总后勤部颁布全军施行。这是在我国《政府采购法》颁布施行和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后,规范我军物资采购工作的第二代基本规章。
《规定》明确了我军物资采购工作的目标原则、管理体制、管理范围和运行机制,规范了我军物资采购工作的基本程序、基本职责和基本要求。对物资采购的职责分工、采购
信息发布管理、采购方式确立、采购运行程序、采购合同管理等作了总体规范,明确规定我军物资采购工作遵循统一计划、集中采购、集中支付、公开透明、安全保密的原则,按照事业部门提出需求、采购机构集中采购、财务部门集中支付、审计部门实行监督的组织方式实施。
《规定》以国家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中央军委批转的《总后勤部关于深化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改革总体方案》为依据,借鉴了政府采购的有益做法,认真总结吸收了近几年军队物资采购改革的实践经验。总后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规定》的颁布施行,对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军委采购改革决策,深入推进军队采购制度改革;对加强军队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采购质量、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将起到重要的作用。(来源:解放军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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