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不记名
作者:杨阳 发布于:2004-12-14 09:40:0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为防止人为“陷阱”,福建省将改革现行工程招投标程序和方式
本报讯 福建省将改革现行的工程招投标程序和方式。今后,实行公开招标的项目将一律取消投标报名,而采取不记名方式购买标书、图纸;全面推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统一范本,最大限度地消除人为设置投标“陷阱”、搞“对号入座”的现象,取消资格预审。这是日前福建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透露的。
资格须后审
福建省今后实行公开招标的项目一律实行资格后审。在资格后审条件中,除施工合同单项估算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以及技术复杂的工程可以对投标人提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外,其他项目不得设置企业和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只要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应的资质就可以参加投标。
此外,所有公开招标项目不得设置企业财务、信誉、主项增项资质差别等其他任何限制性附加条件。取消集中进行招标答疑和现场踏勘。今后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必须载明工程概况、工程地点、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招标条件、投标条件,并明确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以及招标人公布答疑的媒介和时间。
规范最低价中标法
同时,福建省还将规范最低价中标评审办法。在试点中总结经验,完善最低价中标评审办法。把制止盲目压价、坚决否决不理性的最低报价作为规范最低价中标评审办法的重点。
完善评标程序,增加评委中造价专家的比重,提高评标水平。同时加快工程造价改革,对工程造价实行动态监督。修订和完善现行工程预算价编制办法,改进信息发布制度,推进施工企业编制企业定额,作为报价和评标质询的依据。
大力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开展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预算价编制情况检查,防止围标串标、哄抬工程预算价和投标报价。对不按现行规定编制工程预算价致使工程预算价虚高和投标人盲目压价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并记入不良行为档案;要对中标价明显偏低的项目进行重点跟踪监督,防止低价中标、高价结算。
治理围标串标
福建省建设厅将针对当前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比较突出、社会反映强烈的围标串标和挂靠问题进行专项治理,使招投标各方主体法制意识明显增强;招投标制度和经评审最低价中标办法得到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程序更加规范,环节更加简化,挂靠围标串标纽带得以切断;查处并曝光一批参与挂靠围标串标的责任单位和人员,使挂靠围标串标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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