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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注重原产地证书

作者:乔子扬 发布于:2004-12-07 13:28:0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2005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随着这一日子的临近,截止到目前,河北省沧州市已有600多类产品经市贸促会审核后,获得了货物原产地证书。

      据沧州市贸促会的负责人介绍,《条例》适用于进行政府采购对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等领域。实施优惠性贸易措施对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不适用本条例。

      据悉,作为沧州市惟一法定的认证办理机构,11月初,沧州市贸促会对沧州市50多家具有外贸出口资格的企业进行了进出口单证业务培训,并开展了产品原产地证明认证。截止到目前,沧州市已有600多类产品获得了原产地证明认证,60多人获得了认证申领员资格。有关人士表示,随着明年1月1日《条例》的正式实施,原产地证书将会起到更大的作用,有外贸出口权的企业要对此引起更大重视,及早开展产品原产地认证,可为产品的顺利出口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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