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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从编制部门预算开始落实2005年政府采购

作者:苏政来 发布于:2004-11-30 14:30:03 来源:政府采购网

  近来,如皋市财政部门正在组织市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2005年部门预算,下发了《关于做好2005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通知除强调在部门预算编制的原则、编制对象、编制内容、编制要求的同时,并对2005年政府采购预算进一步作了要求:“支出预算中,凡涉及到政府采购的品目,各部门、各单位相应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凡未编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年度预算执行中不得采购。”目前从各单位“两上两上”的一上的部门预算中,看出各单位对2005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比往年都有所明确、仔细、实际。
 
  近几年来,如皋市在强调部门预算的同时,将部门政府采购预算作为部门预算的不可缺少的部分。在如皋市各级、各部门都认为“单位部门预算决定着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引响着单位部门预算。”单位部门预算不落实,就谈不上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工作就无从做起。由此可以看出如皋市各级领导及部门都非常重视政府采购工作。

  2003年《国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后,如皋市财政局会同如皋市监察局、如皋市招标投标办公室联合文规定:“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凡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项目等,都必须实行政府采购,应进行公开招标投标的项目,都必须统一到市招标投标中心组织实施。”从此,实现了政府采购的操作与财政管理机构的脱钩,拉开了市政工程等建设项目进入政府采购的序幕,开创了如皋市政府采购新的局面。

  如皋市政府采购工作,在市纪检、检察、财政、监察、审计、招标投标部门的监督下,以完善制度为基础、以规范管理为重点,规范运作、强化监督、突出重点。特别是《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后,如皋市政府采购的监管部门依据各自工作职能,全方位的对政府采购工作进行立体监督。政府采购办公室作为财政机关的部门主要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审计机关对政府采购进行审计监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单位有关政府采购活动,自觉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检察机关加强对政府采购程序、政府采购工作人员职权实施监督。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对政府采购的各种招标投标,严格依据《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进行操作,同时接受其他监督管理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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