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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警力添“新丁”

作者:周礼强 发布于:2004-11-15 16:34:0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由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为省公安厅采购的1000辆崭新的警用汽车正式发往基层,其中吉普车800多辆、面包车近200辆,这大大提高了广东省公安机关的战斗力。广东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郑少东在发车仪式上说:“这1000辆警车的发放,对缓解执法办案交通工具严重不足问题,促进全省公安工作全面、均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争分夺秒备战

    7月14日,一项预算资金为1.1亿元的重大采购任务落到了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的肩上,那就是为广东省公安厅采购1000辆警用汽车。此次汽车采购的数量和金额均居全国前列,并且项目任务重、时间紧、社会影响大。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李春禄说:“省监察厅、省财政厅都做了重要批示,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也高度重视,要求省采购中心排除一切人为因素的影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办理,争取将此次采购做成政府采购的样板项目。”

    为此,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成立了专门的项目领导小组,由李春禄带队,多次组织承担该项目工作的采购二部及综合部工作人员进行研究。而且专门动员了采购二部全部门的力量,成立了汽车采购项目工作小组。为了确保采购结果既令采购人满意,又能够节约政府资金,体现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工作小组为此次采购任务做了充足的准备。不但对省公安厅提供的6种车型进行了详细分析,而且从网上下载了大量关于汽车构造、各主要系统部件功能、指标等技术资料,以及各供应商关于同一品牌系列车型的技术资料、市场价、销售量及社会评价等资料信息。此外还通过各种途径向广东高校汽车方面的专家进行咨询,反复论证性能评审的各种主要指标。

    加班加点采购

    通过加班加点的辛勤工作,工作小组在最短的时间内确定了评审指标,并结合财政部规定的评审办法,提出了几个不同的评审方案,提交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和省公安厅批示。9月上旬,在坚持“谈判文件和评审方案都应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剔除人为因素的干扰,参与谈判的各供应商机会均等”原则的基础上,经过几个来回的反复论证,工作小组完成了对谈判文件和评审方案的最后定稿。

    据李春禄介绍,在谈判文件中,采购中心借鉴了兄弟省市谈判文件的成功经验,对谈判过程中的各个阶段都做了详细的叙述,阐明了采购过程各阶段的谈判重点及整个谈判过程的所有细节。其中,“用户需求书”对技术性能进行了全面细化,对所购车型提出了实质性要求。评审方案则确定了技术性能、价格下浮比值打分的评审方法,该评审方法不但通过技术性能打分,促使各供应商推荐更高性能的车型参与谈判,确保公安机关的使用要求;而且通过价格下浮比值的打分方法,使各供应商尽可能降低报价,体现了政府采购“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的要求。为了确保谈判文件质量,工作小组还组织了专家小组从技术、制造商角度,以及市场评价等方面对该定稿进行最后审核,最后取得了一致性的肯定意见。

    客观公正获认可

    此次汽车采购评审活动在省公安厅广安大厦封闭举行,由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与用户代表组成谈判小组,与参加此次谈判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省公安厅党办、中心纪检对谈判过程进行了全程监督。此次采购项目不仅在性价比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满足了省公安厅的采购需求,并节约财政资金4584.38亿元,节约率达27.37%。

    参与此次采购项目并中标的广东物资集团汽车贸易公司经理李庆文说:“此次汽车采购非常客观公正,使每一个前来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对采购的过程都明明白白。”广东省公安厅有关领导评价此次采购:“满足了‘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采购效率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好’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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