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包工程禁止投标两年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4-06-21 09:38:00 来源:不详
据悉,《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
该细则从投标人资格审查、中标人选择、工程担保等多方面对招投标办法做出了新的规定。规定,有行贿、串通投标、转包、挂靠、中标后不按照承诺履行义务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投标人,将被清出投标人资格名录,并且两年内不得参加投标。凡因工程项目业主拖欠建筑业企业工程款,致使建筑业企业不能按时发放农民工和工人工资的,要严肃追究业主的责任,责令其限期付清工程款,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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