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采购管办分离
作者:CCGPNET 发布于:2004-01-08 08:55:00 来源:http://www.caigou2003.com
本报讯 (记者 张琳) 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近日与北京市财政局正式脱钩,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
记者从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了解到,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是依照《政府采购法》与财政脱钩的。现在,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成为挂靠在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与财政局不再有隶属关系。
据了解,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于2003年10月15日,为市政府直属正局级特设机构。北京市政府授权国资委代表国家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实行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国资委成立后,原属北京市财政局承担的对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职责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统计职责被划入了国资委的职能当中。
曾经参与《政府采购法》制定的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系副教授徐焕东认为,《政府采购法》第六十条明确规定,采购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也就是说,采购中心设在财政系统是不合理的,现在将其设置为独立的事业单位,是法律精神的体现和要求。
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关人士称,此次采购中心改换门庭,是北京市政府在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方面所作的尝试,很多措施目前正在制订或者即将实施。另据了解,今后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会在规定的范围内自主开展业务工作,其业务工作接受北京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考核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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