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开发区牢牢把住“两大关”
作者:CCGPNET 发布于:2003-09-22 11:15:00 来源:http://www.caigou2003.com
合同签订关和验收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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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玉松 丁敏
山东省烟台开发区政府采购办聘请烟台市质量检验所有关技术人员对不久前为一家中学采购的价值近600万元,数量达3000多件的校舍及教学办公设备进行了抽样验收,结果查出有3家供应商提供的厨房炊事器械、衣物柜和餐桌椅达不到合同约定,要求厂家予以更换或整修。
据悉,烟台开发区政府采购工作开展4年来,采购货物累计达1.2亿元,未曾出现一例假冒伪劣产品和与供应商打官司的事件。原因何在?
据该区政府采购办负责人介绍,在工作中,他们不仅在采购前严格审查供应商的资质、信誉、业绩和履约能力外,更关键的是政府采购部门一直牢牢把住两大关,即合同签订和验收关。签订合同是后期交货验收的依据和基础,从源头上把好了合同签订关至关重要。政
府采购部门要求采购单位在与供应商签订中标合同时,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充分考虑面临的潜在风险。同时,他们规定货款要分期结算,并预留质量保证金。
在验收方面,政府采购办组织由有关技术人员参加的3人以上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并实行风险责任制,避免盲目验收、走过场和个人说了算的现象产生。对技术含量高、金额较大的采购项目,如医院CT机,特种车辆等,他们聘请专业机构进行验收。由其出具质检报告,既公正又可信,供需双方都表示乐于接受。此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还有一套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机制,对缺失信誉的供应商记录在案,3~5年内不准许参加当地政府采购。财政监督部门还联合工商、纪委监察及审计等执法部门定期对采购单位和供应商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共同打击政府采购中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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