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备而行 让规范落在实处——山东省招远市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效果显著
作者:张朝娴 王晓哲 侯 发布于:2003-07-11 16:4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今年以来,山东省招远市为了促进政府采购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法》,根据年初的工作计划,在2002年政府采购工作的基础上,不断规范各项政府采购活动,从各个环节保证政府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不断扩大采购的范围和规模,拓展新的采购领域。除常规的货物采购外,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年初开展了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对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情况进行详细摸底后,实施了车辆保险采购;为解决农村人畜饮水问题,进行了水利工程采购;对市重点工程体育场建设项目进行地质勘探招标;对市体校综合楼工程实行了“明标底”操作,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据了解,招远市上半年共完成采购金额2000多万元,节约资金300多万元,节约率为15%,在更大程度上有效利用了财政资金,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采购计划审查严格
编制采购计划在整个政府采购活动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编制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资金使用效益和采购的规模效益是否能体现出来。过去,招远市政府采购存在着计划编制不合理的问题,这给操作者带来一定的不便。针对这一问题,今年年初,市财政部门加强了对采购项目申请合理性的审查,对于各采购单位的申报计划从预算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用户自筹资金)和市场情况方面进行审查,而对于像农业这样的采购项目,除了考虑其财政拨款外,还要考虑其贷款是否到位。经过审查后,他们对不合理的申报予以适当调整,编制出本年度的采购计划。
采购信息反馈及时
根据招远市政府采购的实际情况,采购单位建立了政府采购辅助账表,详细记录每一次采购的情况,并定期向财政部门报送政府采购统计情况表,及时反馈相关信息。财政部门对收到的信息进行汇总、统计和分析,监督和管理采购活动并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另外,采购单位在供应商对其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发现有与合同不符的情况,也会及时反映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加强多方监督
财政部门不仅在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上进行监督,还重点从资金的使用方向和使用情况上进行监督。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中邀请检察院、监察局的有关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在一些重点工程项目中,政府采购办会同市建委招标管理办公室进行监督,充分发挥职能监督的作用,使政府采购真正做到节约财政资金,促进廉政建设。另外,今年为加强社会监督,市政府采购中心还邀请了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政府采购的监督,并建立了政府采购举报制度,通过给予举报人奖励的方式,加大宣传,提高公众积极性,调动社会力量对政府采购进行监督。
定点采购把好两关
招远市政府采购中的定点采购主要针对家电、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由于定点采购有一定期限,供应商竞争较大。为避免供应商的不正当竞争和中标以后的违约行为,采购中心对定点采购严把两关:一是入口关,在定点采购公开招标时,明确提出投标商参与投标应具备的资质条件,如注册资金、经营期限和规模、代理资格、企业业绩、经营品牌及知名度、市场占有率等。二是实施关,在定点采购协议中,对中标企业的权利、义务做出明确规定,尤其是在协议中强化其提供货物或服务的质量责任,明确一旦定点供应商出现质量或服务问题时应承担经济责任,严重的将被取消定点采购供应资格,甚至暂停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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