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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措施护驾网上招投标——云南省政府采购中心信息化建设专题报道(二)

作者:张朝娴 发布于:2003-07-09 14:44:3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云南省政府采购的网上招投标开展近2年来,进行了200多次网上招投标活动,在提高透明程度和工作效率上效果明显。网上招投标主要针对市场价格相对稳定、项目简单、技术参数明确的货物采购,如办公设备等项目。过去,这类货物的招标往往需要15~20天,而采用网上招投标,一个项目从发布公告到最后的中标结果公布只需要1周时间,采购项目完成时间大为缩短,采购手续也较为简便,既节约了人力物力,又降低了采购成本。还有的是针对时间极为紧迫、需要立即办理的货物采购,采用网上招标的形式,能取得较好效果,如非典期间对于防非典物资的采购,就及时满足了采购人的需求。

  在目前我国的电子商务还不够完善的情况下,在政府采购中实施网上招投标还面临很多问题,为此,云南省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实际情况通过3方面的措施来保证网上招投标的顺利进行,并取得较好的效果。

  严格资格审查  制定采购规则

  为确保网上招投标的有效性,云南省政府采购中心在对办公通用设备类部分采购项目试行网上投标的公告中,详细规定了供应商申请网上投标资格和退出网上投标资格等一系列原则。供应商在预交了保证金后持相关资质证书参加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即可获得网上投标资格,取得相应的网上交易权限。另外,采购中心还于每年7月会同云南省监察厅、公证处对参加网上招投标的供应商进行一次资格审验,对供应商的相关资质证书的原件进行严格的审查。他们根据政府采购的“三公原则”和《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结合实际制定出《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网上投标管理办法》,明确了网上采购的具体方法、程序、定标原则和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相应的责任,从制度上最大限度地保证了网上招投标的顺利进行。 

  “年金制”减少繁琐程序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预交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是一项比较繁琐的工作。供应商须在开标前预交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预交履约保证金,采购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退回供应商的保证金。而在网上招投标中,所涉及的项目往往较小,周期较短,如果频繁地预交和退回保证金,不仅财务的工作量会非常大,采购中心、供应商的工作效率也会降低。针对这种状况,采购中心制定实施“年金制”来配合网上招投标,即参加网上招投标的供应商在每年资格审验前将一定数额的保证金预交到采购中心并与中心签订《年度预交保证金协议》,保证金自签订协议之日起在1个年度内有效。预交了保证金的供应商在其他形式的招标中,可以不再另交投标保证金,中标后也不用再交履约保证金。这就减少了一些反复的程序,大大提高了各方的工作效率,降低了采购成本。

  辅助系统加快招标速度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招投标的辅助系统是局域网的业务系统,其和外网相结合共同完成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的电子版投标报价在截止时间前均以加密方式存放在外网的服务器内,截止时间一到,软件系统终止接收报价并传输到内部局域网,几分钟就可以生成一张评标一览表,根据网上招投标的定标原则,予以定标。这样避免了人为随意地操作,将采购人员从繁杂的重复性工作中解脱出来。采购全过程公平、公开、公正,透明度高,也大大减少了书面成本等物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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