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公务用车定点保险“五步走”
记者 范利 衡水报道
河北省衡水市自1999年实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后,通过4年多的运作,不但使国有资产保了值,而且用户得到了优质的服务,同时节约了财政资金,年平均节支率达30%以上。2002年,仅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保险节约资金就达165万元。衡水市政府采购办刘立敦告诉记者,在具体的实践工作中,他们采取了5步走的方法。
公开招标 精选细挑
在确定对公务用车实行政府采购定点保险后,衡水市政府采购中心立即通过媒体向全市发出了相关公告。公告发出后,各保险公司纷纷报名参加竞标,通过评标委员会评选,最后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衡水分公司营业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桃城支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衡水分公司以低于市场规定30%的价格同时中标。三个定点单位确定后,采购中心对公务用车保险险种做出了明确规定,三个定点供应商都分别与衡水市政府采购中心签订了合同,同时中标保险公司还各自签订了服务承诺。
监督检查 确保质量
确定定点单位后,对中标结果和各定点单位的承诺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让中标单位挂牌经营,接受社会监督。政府采购办每年要对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和考核验收,向参加保险的单位了解服务情况,听取各方面的反映,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采购单位能享受到最优质的服务。每年年底,政府采购办还要对定点单位实行先摘牌后考核评定的方法,逐一进行实地考核,同时规定对经济效益差,年度政府采购额少,服务质量差,信誉度低,违反政府采购政策、不履行自己的承诺、义务的单位予以撤消政府采购定点单位资格。
财政支持 及时守信
诚实守信不能只要求商家,政府部门更应该做到这一点。自从公务用车实行定点保险后,其保险费用每年都作为政府采购预算,通过财政预算从车辆经费中直接拨入政府采购专户,政府采购工作顺利展开,及时与供应商结算有了保障,充分体现了政府采购诚实信用,更好地树立了政府形象。
定点保险 专款专用
实行政府采购后,最明显的社会效益是避免了政府采购资金被挪做他用,避免了行政事业单位寅吃卯粮的现象,避免了“白条”政府的出现,保证了财政资金的正确流向,做到了财政资金的专款专用,树立了政府信用可靠的良好形象。定点保险作为政府采购工作的一部分,也同样做到了这一点。
严格把关 避免浪费
实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后,政府采购中心从公务用车的数量统计到每个单位每部车辆的保险经费预算,从每个单位每部公务用车保险合同的签订,到每个单位每部公务用车保险费用单据的审核都做了严格、认真、细致的工作。
从车辆的保险预算开始,严格按照车辆编制、车辆购置年限逐项进行审核,在规定保险价格上,按照车辆实际价值作为投保基础,计算投保价格,然后再优惠
30%作为政府采购预算价格上报财政局审批后执行。在与保险公司结算时,按照保险单据逐车、逐项、逐条进行审核,避免了重保、多保、高保现象的产生,避免了浪费,节约了支出。
衡水市政府采购通过对公务用车实行定点保险,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了最大效能,缓解了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资金不足的矛盾,大大提高了公务用车的使用年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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