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唱起了“一二三四”歌
记者 郭先旗 通讯员 李坤 枣阳报道
新年伊始,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又搭起了戏台,唱起了新歌,力求2003年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个学习” 认真学习和宣传《政府采购法》,积极参加财政部组织的政府采购法律知识竞赛,组织讨论、交流体会和定期集中学习。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进行多方面的学习。
新闻媒体报道、上街政策咨询与开展培训相结合。枣阳市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电台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在报纸上开办政府采购专栏,定期刊登宣传资料;在枣阳市各主要街道和繁华地区设立政府采购政策咨询台,全方位、多角度进行宣传,使《政府采购法》深入人心;举办政府采购培训班,使采购人员和供应商掌握政府采购的各项法律规定,提高各方政府采购政策水平。
“二个建设” 加强机构建设与硬件建设。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法》,实行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分设,成立政府采购中心。广泛运用信息技术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加强政府采购机构硬件设施建设,利用计算机加强对政府采购机构、采购单位、供应商以及政府采购事项的管理,提倡“人机对话”,减少人为因素影响,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并建立相应的政府采购开标大厅,完善基础设施。
“三个配合” 搞好法制配合,对已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清理与修订,要与《政府采购法》相一致、相配合,对新制定的各项办法和规定以《政府采购法》为准绳。在实施各项采购活动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程序、纪律进行操作,全面规范,做到依法办事。搞好内部部门
配合,积极配合预算部门和相关科室搞好政府采购预算,做到有计划的采购,配合会计核算中心搞好采购资金的管理,堵住自行采购的漏洞。搞好外部的配合,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和取得他们的支持,加强对各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监督,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
“四个抓好” 抓好政府采购预算,加强事前管理,合理确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公开招标的“门槛”;抓好政府采购规范工作,做到采购审批、采购方式、采购程序、供应商的审查、采购项目的审查、合同管理、采购资金管理等有依据,实现公开化,透明化;抓好采购人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提高,结合机构改革,从中挑选和优化组合、配好采购人员,通过各种方式的教育与培训,使他们经得起采购中各种关系、人情、利益等方面的考验;抓好采购质量与效益的提高。以质量带效益,以服务促规模,从而赢得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信赖,逐步扩大采购范围,从整体上提高政府采购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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