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零”到“亿”仅四年
——蚌埠市政府采购打造“阳光”品牌
卢勇
安徽省蚌埠市是全省最早实行政府采购试点工作的城市之一。几年来,全市的政府采购工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试点到铺开,从不规范到规范,走过了一条敢为人先、与时俱进的积极探索之路,采购规模已挤入安徽省前列。
政府采购之所以为人们推崇,就在于它是“阳光下的交易”。蚌埠市财政部门面对这项全新的工作,主动学习,热忱服务,加强宣传,从而使采购单位与供应商对政府集中采购比较满意和认同。采购单位从最初的被动参与转变为主动参加;供应商从持怀疑态度转变为信任并积极参与。自1999年6月蚌埠市成立政府采购中心以来,财政部门从健全规章制度入手,规范政府采购程序,严肃政府采购纪律,推动政府采购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蚌埠市政府采购部门先后制定了《蚌埠市政府采购资金管理办法》、《蚌埠市政府采购方式、程序、办结时限、《关于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工作纪律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与此同时,积极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实践,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几年来,财政部门在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和结合自身实际的基础上,政府集中采购资金从1999年的338.2万元扩大到2001年的2902.22万元、2002年的1.01亿元,实现了采购规模连年翻几番的目标。4年共完成采购资金17253.61万元,节约资金3105.65
万元,节约幅度18%。
政府采购项目涉及公务用车、中央空调、电梯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建筑材料、中小学课本、图书及市政污水处理设备、市政绿化苗木、供变电设备、路灯电器材料、装饰工程、环卫车辆、乐器、舞台灯光音响等诸多方面。
2002年,蚌埠市将蚌西路、大王庄小学土建等市政建设工程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全年完成政府采购资金突破亿元,比上年增长3.5倍,采购规模名列全省前列,资金节约率达18%。与此同时,蚌埠市被省政府采购(电脑、复印机、汽车、空调)大市场皖北片确定为定点供应城市。
在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中,蚌埠市制定了政府采购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财政工作的政府负责人牵头,由财政、监察、计划、建设、审计、工商、编办、技术监督等部门组成,负责协调和管理重大采购事项,审议政府采购目录等各项工作;市财政部门从今年起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逐步完善政府采购预算制度;聘请了民主党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7名同志担任政府采购特邀监察员,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还开通了政府采购网站,编印了《政府采购简讯》等,从而增加了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
在招标采购工作中,始终用一个标准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热情地为用户服务,着力为供应商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坚持做到公开在宣传媒介上发布招标信息;在评标方面公开开标,由用户单位、市纪委、财政局监察室及有关业务科室、政府采购中心和聘请的咨询专家共同组成评标小组,必要时请公证处进行现场公证;对招标评标结果,通过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简讯》等载体向社会公布。同时,招标档案全公开,接受投标商的查询。
在编制招标采购文件中,不允许有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条款,评标办法在招标文件中做到事先公布。可以说,谁拥有物美价廉的商品,谁就有更多的中标把握。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蚌埠市财政部门在全省率先召开新闻发布会,认真做好落实工作,健全政府采购体制,成立管理机构与招标操作机构分设、培植和选择社会中介招标代理机构,规范区县级政府采购机构设置,建设皖北片政府采购定点大市场,努力打造“阳光”品牌,使政府采购工作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成为“阳光下的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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