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有规范 开头也不难
——焦作市采购工作年年迈新步
刘建国
河南省焦作市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以来,经过3年多的探索和实践,目前,已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政府采购操作体系和政府采购监督制约体系,采购范围涉及货物、工程和服务诸多领域,采购规模从最初的0.15亿元发展到2002年的3亿多元,累计采购金额达7.3亿元,共节约资金7000多万元,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为了保证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焦作市采取了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办法。
开展试点,探索经验 1999年,试点工作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展开。采购范围仅限于公务用车、办公机具、教学仪器、环卫设备、广播电视设备等,采购金额1500万元,采购模式是由财政部门根据采购单位需要,直接组织招标采购活动。近一年的试点工作,使焦作市政府采购工作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也为全面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积累了经验。
组建机构,健全制度,全面推进 2000年6月,焦作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大力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通知》,同时发布《政府采购目录》,要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无论使用何种资金购买政府采购目录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均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成立以市政府主要
领导为组长,计划、建设、教育、卫生、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有关政策,负责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焦作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具体实施和操作。市财政部门根据要求,制订了政府采购制度实施办法、政府采购计划编报办法、工作程序、评标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2001年11月,经焦作市人民政府批准,焦作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正式成立,并确定为副县级全供事业单位,隶属于市财政局,内部机构设置综合管理科、财务科2个科室,编制10人。
多方联动,强化配合 焦作市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过程中,市财政部门把部门预算、财政国库管理、会计委派、非税资金管理和财政监督等财政改革与政府采购工作紧密结合,配套衔接,同时,引进社会监督,各负其职,形成互动。预算部门负责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财政国库部门负责采购资金的归集和支付;会计工作站负责采购资金的报销;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负责采购计划的审批,采购项目审查,采购过程的监督、实施,采购资金结算的审核;市纪检监察、审计、工商、公证部门参与采购工作的监督,同时,聘请市人大、政协和新闻媒体的部分同志担任社会监督员,对政府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
统一市场,规范管理 2001年2月,焦作市投资100万元,建成焦作市政府采购中心并投入使用。开通了“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站”,具备了网上发布招标信息、公告及进行供应商、专家库的征集等功能,形成了焦作市统一的政府采购有形市场。政府采购活动在此基础上实行“三个统一”,即政府采购活动必须进入统一的有形市场,遵守统一的采购规则、纪律,接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统一监督管理。2001年7月,焦作市政府采购工作实现“管办分离”,社会中介机构进入政府采购领域。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过程,全部由取得相关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或具备招标条件的采购项目单位组织实施。
目前焦作市政府采购工作程序是:年初政府采购办根据本市具体情况拟出政府采购目录上报市政府审批后发布,政府采购办根据采购目录、各单位预算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用户单位根据政府采购计划,填报“政府采购明细表”报送政府采购办,同时申请将政府采购资金划拨到“政府采购资金专户”,政府采购办在落实采购资金后,依据采购计划和项目实施的条件,批复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确定采购方式后,采购办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出具委托书。第一种是采购项目单位委托中介机构来实施政府采购。中介机构主要工作是标书制作、采购信息的发布、开标、评标的组织到签发中标、成交通知书。第二种是政府采购办批准并委托具
有组织招标能力的用户单位自行组织采购。政府采购办派人监督采购全过程。采购项目金额较大的邀请市监察局、审计局现场监督。评标委员会或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由采购单位和采购办或社会中介机构抽取的专家组成;采购结束后,中介机构或采购项目单位将采购活动的有关资料送交采购办审查备案。政府采购办审查合格后,通知财政国库部门办理采购资金的直接支付手续。
纵向联合,构建全市政府采购网络 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先行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后,2001年,焦作市所辖6县(市)、4区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相继组建专门机构,充实专职人员,开展政府采购业务。为解决县(市)、区政府采购专职人员少、采购信息渠道窄和采购规模小等问题,焦作市市直与各县(市)、区实行了政府采购业务的纵向联合。一是政府采购有形市场共享。县(市)、区的政府采购业务可利用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场地、设施来进行。二是信息资源共享。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向县(市)、区提供供应商信息库和专家评委信息库;县(市)、区采购信息通过“焦作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三是人才资源共享。县(市)、区的政府采购业务可聘请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人员现场指导,可委托市内取得相关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采购。通过纵向联合,提高了政府采购的规模效益,解决了县(市)、区政府采购部门的实际困难,充分利用和发挥了全市政府采购资源优势,同时,也带动了县(市)、区政府采购工作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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