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标进行得怎么样了
——2003年北京第一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追踪报道
记者 于娅萍 北京报道
随着《政府采购法》的实施,我国的政府采购工作也日趋成熟,药品集中招标在政府采购中也越来越重要。2003年北京市医疗机构第一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就备受关注,本报曾就此次招标做过相关报道,时隔一个月,招标工作进行的如何了?记者日前就相关问题采访了负责此次招标的北京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务部经理刘泓。
据刘泓介绍,评标工作已经基本结束,具体评标结果将于1月底公布。此次药品集中招标由于抗微生物类药品的采购周期为2年,对于药品企业来说一旦中标将得到2年的供货市场;同时,由于消化系统、调节内分泌类药品首次纳入北京市药品集中招标范围,对于企业来说也是一个占领医药市场的好机会,因此此次投标供应商的积极性非常高,投标品种也多于历次招标,其中包括国外医药企业生产的药品。此次招标共有103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参与投标,其中药品生产企业26家,药品经营企业77家,国际国内很多实力雄厚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也积极参与,如华北制药集团、哈药集团、美国礼来制药、葛兰素史克制药等。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北京几家大规模的药品经营企业也参与了投标。
尽管参与此次投标的企业数量并不多于前几次,但投标的品种却多于历次招标。由于此次招标的品种多,采购周期长,药品生产企业为了增加中标的机率,大多数都委托规模大、市场覆盖面广、配送能力强的药品批发企业代为投标或进行配送。因此,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园信海医药有限公司、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仁达生化药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广安医药公司五家药品批发商的投标品种总数为5782个,占此次投标总品种的49.1%。
当记者问到在此次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有没有发现诸如有些厂商的规模、实力不错,但由于其他原因(如制作标书不规范、报价过高)而导致未能中标时,刘泓说,由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2年,大部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已经逐渐接受这种采购模式,并熟悉了相关的流程和业务内容。因此,绝大部分投标人都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规范地制作标书、参与投标。但也有少数企业在投标过程中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如本次招标就有个别投标企业出现了漏报投标品种、报错价格等问题。出现这些状况一般是由于企业对招投标业务不够了解、不够重视或工作上存在一时的疏忽。
在药品招标中,由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自身的一些失误,导致投标活动失败,实在令人遗憾,如何才能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呢?
对此,刘泓说:“为使企业能够更好地参与投标、减少因操作失误给企业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卫生行政部门在招标初始阶段会对企业进行培训,介绍招标的特点和一些关键性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也会在招标各个阶段对投标人进行投标业务培训,这些培训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企业容易出现的种种错误。但是,真正有效避免企业出现的失误还需企业从根本上摆正观念,重视招投标业务,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招投标规则,尽量避免在工作过程中出现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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