嘛城:采购再上新台阶
记者 郭先旗 麻城报道
2002年湖北省麻城市开创了政府采购工作新局面。采购办共进行各类政府采购项目70次,项目金额1808.78万元,累计支付1634.4万元,节约资金174.38万元,资金节约率达9.6%。
作为县级市的湖北省麻城市,政府采购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在没有既得经验的情况下,积极探索,走出了一条崭新的道路。
定点采购 规范管理
定点采购,涉及采购单位在小额支出方面如何规范管理,履行政府采购“面”上的工作。麻城市采购办按照“先行试点,稳步推进,突出重点,逐步推开”的工作思路,借鉴外地的经验把定点采购工作作为重点进行突破。到2002年底,在定点供应方面进行了6项招标,即车辆保险、文化用品、书刊印刷、计算机设备、办公耗材、打字复印,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为了搞好这项工作,麻城市采取了三大措施:一是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效益”的原则,公开招标,规范操作,确定定点供应商
17个。二是及时制定各类定点采购管理制度,在具体操作、资金结算、奖惩措施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按“定点采购、凭证购买、统一结算”的模式进行管理。三是按照“先定点、后规范”的管理思路,针对具体实践中出现的不尽人意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进行处理。
把握关键 规范程序
为了搞好采购项目的招投标工作,麻城市组织采购领导小组对招标方案、监督委员会及评标委员会组成成员、采购管理制度等进行审议。规范招投标的每一环节,确保每一阶段均按招标方案进行。建立不定期回访制度,采购项目实施完毕,采购办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回访,了解质量、售后服务及用户对采购是否满意,了解用户对采购办的意见和建议等。
麻城市还设立了政府采购资金专户,规定经政府批准的采购项目,凡属财政拨款或预算外资金,由财政部门将款项直接拨付到采购资金专户;属事业性收入或其他资金来源的,由申请单位在采购前按申请表所列金额将资金汇入到采购资金专户。采购资金实行规范管理后,有效地杜绝了少数采购单位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多报批、经费截流的现象。
定期检查 规范监督
麻城市积极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监督制约机制,主要从五个方面入手:一是建立不定期检查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及定点服务单位,由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联合起来,加强监督检查;二是把定点单位采购执行情况,列入单位委派会计考核目标,奖优劣汰;三是加强管理力度,向社会公布政府采购举报电话和监督电话、聘请政府采购义务监督员、对供应商进行不定期检查、定期对采购机关的采购行为进行检查、定期在媒体上公布全市政府采购的价格表。四是建立政务公开制度,实行“四公开”:权限、职能公开;办事依据公开;采购程序公开;采购标准公开。在具体操作上,设立政务公开监督牌,实行挂牌上岗,制度上墙等。五是采购预算公开,采购信息公开,采购结果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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