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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不断完善采购程序和制度

作者:CCGPNET 发布于:2003-01-13 09:59:00 来源:http://www.caigou2003.com

记者 郭先旗 荆门报道
湖北省荆门市政府采购办在实践过程中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操作程序和操作制度,使该市的政府采购在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上迈进了一大步。
据荆门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副主任胡端雄介绍,《政府采购法》出台之前,荆门市的政府采购工作从管理制度的出台、采购行为的实施到采购过程的监管都是由市政府采购办公室独自完成,政府采购办扮演着裁判员和运动员的双重角色,这样既增加了工作量,又不利于监督管理。随着法律的实施,采购工作发生了较大转变。
管理与执行机构分设  重新界定了政府采购办公室的职能,同时成立了“荆门市政府采购中心”。中心主要负责具体的采购工作,办公室的职能则调整为加强对采购行为的监管
从无计划性向有计划性转变  荆门市在编制2003年部门预算时就强调了各部门要编制各自的政府采购预算,对于年初没有预算,月份无采购计划的项目坚决不予采购,彻底改变了过去逢报告必办的被动采购。
采购工作从孤军奋战向联合作战转变 《政府采购法》出台后,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联系得更紧,形成“三军”整体推进的态势。荆门市明文规定,没有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不拨款,从而强化了政府采购的管理手段。
监管从无法可依向有法必依转变  理顺监督关系,与财政各管理部门紧密配合,加强对采购机关违规采购行为的查处,建立供应商投诉机制,明确供应商投诉的条件和要求,建立受理和处理供应商投诉程序,保护供应商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
 胡端雄说,2003年是荆门市政府采购工作“五年规划”的第5年,是综合效益年。随着《政府采购法》的出台,荆门市将迎来政府采购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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