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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看待实业资本跨境流动

作者: 发布于:2015-09-21 13:19:37 来源:经济日报

  任何资本的流动都是为了寻求利益的最大化,本质上都是资本逐利的自然选择,不值得大惊小怪。一些资本或走或留,应该予以尊重,并依法保障其有序退出的权利。可以预见的是,不断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将为中国发展赢得主动;不断提升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将为中国经济注入新动力、增添新活力、拓展新空间


  一段时间以来,香港富商李嘉诚调整实业布局、陆续从大陆撤资的消息引起人们的关注。近来,一篇题为“别让李嘉诚跑了”的网文被恶意炒作,引发了更多的争论。透过网络上飞溅的口水,还原这场争论的本质,问题就是:如何看待实业资本的跨境流动?


  从企业经营的角度看,任何资本的流动都是为了寻求利益的最大化,本质上都是资本逐利的自然选择,不值得大惊小怪。李嘉诚或走或留,作为他个人的选择,应该予以尊重,并依法保障其有序退出的权利。


  在过去30多年的改革开放历程中,外资,包括港资和台资,是推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重要力量。未来,中国经济行稳致远,仍然需要进一步扩大开放,吸引更多的外资参与我国的经济建设。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坚定不移实施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坚定不移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坚定不移引进外资和外来技术,坚定不移完善对外开放体制机制。


  事实上,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不断深化改革的目的之一,就是要构建起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形成更加法制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今年3月,我国发布了新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对外商准入限制从79条减少到38条,禁止类项目压缩到36条,允许类项目不再保留对外商投资股比的限制。这是外商投资目录颁布20年来历次修订中开放幅度最大的一次。


  此前,新修订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也正式实施,新办法对境外投资确立了“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管理模式,引入了负面清单的管理理念,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政府核准范围,被认为是我国涉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破冰”之举。


  不仅如此,我国还扩大了服务业和一般制造业的开放范围,扩大了商贸、物流、电子商务、交通运输、金融等领域的开放措施,取消了钢铁、乙烯、造纸、起重机械、白酒等一般制造业的股比要求。同时,启动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试点,强调对该放给企业的权力要放开手、放到位,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完全由市场主体依法决定。


  在一系列强有力的制度创新和改革部署之下,外来投资对中国的投资信心正逐步增强。今年前8个月,在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我国外商投资增长了9.2%,境内投资者到境外投资规模也增长了20.8%。可以预见的是,不断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将为中国发展赢得主动;不断提升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将为中国经济注入新动力、增添新活力、拓展新空间。


  理性看待资本的跨境流动,就是要将市场可发挥作用的交还给市场,尊重并遵循自由、平等的市场经济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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