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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互联网+”升级版

浙江江山市加快推进电商换市

作者: 发布于:2015-08-31 15:09:55 来源:浙江省财政厅

  


  一是完善配套体系。每年统筹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推广有利于电商发展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推进电商人才引进培养,确保人才政策落实到位;加大项目用地、办公用房、物流配送、宣传推广等多方面扶持力度,为电商产业发展提供人、财、物全方位的配套支持。


  二是推进产业集聚。支持有条件的乡镇、村、企业创办电子商务创业园,对租赁或盘活利用闲置房产建筑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房产使用率达到70%,入驻企业达到3家的,经审核,三年内每年给予运营主体40元/平方米补助,单个项目每年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三是激活创新主体。大力推进阿里巴巴江山产业带、淘宝特色中国江山馆等平台建设,年终经考核,给予运营主体每年最高30万元的补助;对传统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新开设旗舰店、专营店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补助;对实施电商交易服务平台、网络分销平台、智能化设备设施等创新项目,按其实际购进的软件、设施等费用的30%,给予实施主体一次性补助,补助金额以50万元为限。


  四是奖励精品项目。实施省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在省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再给予50%的配套补助;对验收合格的电子商务示范镇(乡)、村,各给予5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或示范乡镇、村)荣誉称号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每年开展一次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评选,对获得市级示范企业荣誉称号的企业,给予2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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