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财政多措并举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
山东省滨州市财政局立足实际,积极创新,以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目标,聚焦简政放权、强化监管,落实“一次办好”,不断创新管理方式、优化服务流程、提升工作效率,集中优势资源要素全力支持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战略、“三大攻坚战”等工作。
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市级财政行政权力减至25项、公共服务事项减至4项,清单全部实现了动态管理;全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加大财政收支、会计、资产财务、政府采购、财政票据等检查力度,增强财政监督针对性和实效性、震慑性;清理规范证明材料,向社会公布了财政的“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为认真做好“一次办好”工作,将11项权力事项和3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市第一批公布的“一次办好”事项,积极开展“一次办好”数据共享工作。通过实施支付电子化管理,将业务人员从打印凭证、人工核单、手工盖章、取单送单等大量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从根本上提高财政资金支付效率,实现了预算单位、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之间跨部门、跨系统的联网操作和“无纸化”运行。
二是大力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有效降低企业成本和推进国库支付电子化改革。降低2项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停征、免征和调整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通过下发文件、在部门门户网站公示等措施,做好宣传工作,并将取消、免征的收费项目停用执收编码、停止发放财政票据,确保以上政策及时落实到位。全市范围内选取50家代表性企业,作为涉企收费动态监测点,定期发放涉企收费调查问卷,动态了解企业缴费情况及负担水平,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聘请涉企收费监察员,切实履行职责。继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编制市级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扩大涉企收费“一张网”覆盖面。
三是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深化“一次办好”。印发《滨州市财政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工作方案》,按照“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的要求,对全市财政系统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标准化、规范化梳理,确保市域范围内的县级办理事项名称统一、申请材料统一、环节和流程统一、承诺完成时限统一,与市级基本一致,推进“3540”专项改革。清理规范政务服务中介服务事项,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退出机制,强化中介服务监管,减少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严禁限额管理中介服务机构数量,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政府部门不得强制指定或变相指定。
四是及时梳理规范性文件,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网络化。认真现开展涉及产权保护、制约新动能、制约新经济发展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谁起草、谁梳理”和“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组织局属有关单位、科室对各自起草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市财政局制发或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经梳理汇总,代拟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共9件,其中:拟废止1件,拟继续有效4件,已废止4件。规范性文件共26件,其中:拟废止1件,拟继续有效21件,已废止4件。梳理市财政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自由裁量权标准、业务流程图、业务服务指南等,推进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运行。
五是推进项目资金(含专项资金)优化整合,集中财力保障重点。在2019年的预算编制中坚持压“一般”保“重点”,改革项目资金管理,优化专项资金设置,以资金整合带动政策优化集成,形成“拳头效应”。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 三公”经费原则上继续维持“零增长”, 严格控制房屋维修改造、信息化建设经费。规范部门信息系统运行及维护费、物业费管理。规范整合业务类项目。推动项目资金源头整合,建立“大板块+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从政策上下衔接、发挥省市财政资金捆绑效应出发,在现有项目按乡村振兴重大战略、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教育、社会保障、社会事业、基本建设及城建、公共安全、公共服务等8个板块分类完善基础上,参照省做法,在8大板块框架下对现有241项资金进行实质性整合,优化归并为37项综合性项目资金,原则上一个部门只管理1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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