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资讯-政府采购信息网

云南云县三个规范加强政府采购监管

作者: 发布于:2015-08-11 11:07:19 来源:临沧日报电子版

  
  今年以来,云县创新方式,突出“三个规范”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规范制度建设,健全管理机制。年初制定了《云县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执行。首批列入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范围和限额标准的产品有:计算机(含台式、便携式计算机)、显示器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一体机(含便携式一体机)、投影仪(含影幕)、扫描仪、摄影、摄影摄像设备、空气调节器(空调、除湿设备)、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吸尘器、碎纸机、电话机、档案柜、办公家具(含课桌椅)、办公耗材及办公用品等。限额标准为单项或批量金额在3万元以下,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协议供货商,实行定点协议供货。

  规范政府采购审批表填报内容。启用了新的政府采购审批表,对审批表填报要求作了详细说明,并在电子政务系统网站中作了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政府采购审批表填报单位,填报单位需具有财务独立财政预算单列(财政直拨)的预算部门,即各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政府采购审批表申报,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各站所及村委会的政府采购审批表申报,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审批事项,为明年政府采购预算列入部门预算编制奠定基础。

  规范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编报工作。下发通知,从二季度起全面编报政府采购信息统计表,编报主体单位涉及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自行组织分散采购(协议供货)的,由所申报的审批部门编报;各部门委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社会代理机构组织集中采购的,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报;各乡(镇)人民政府自行组织分散采购(协议供货)的,由各乡(镇)财政所编报;垂管单位自行组织分散采购(协议供货)的,由申报单位编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