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长垣三举措做好政府投资评审工作
作者: 发布于:2018-06-26 16:26:18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一是调整评审标准,做到应审尽审。在评审过程中参考定额站及有关部门下发的价格信息,对争议较大的主要材料进行市场询价,并与周边市县的材料价格进行对比,把价格控制在合理区间。认真研究国家清单计价规范,将非强制性条文规定调整为最低费用标准。
二是加强评审管理,提高评审质量。近年来,相继出台了《长垣县政府投资评审业务运转工作程序》《长垣县政府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进一步规范评审行为和流程。充分发挥评审工作人员主观能动性,积极协调项目单位与评审中介之间的质疑问题,杜绝项目单位和评审中介之间违规操作。
三是加强中介管理,确保评审结果公正。对中介机构进行编号,在局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使用摇号机给中介机构分派工作,避免人为侧重。建立优胜劣汰机制,完善评审机构考核办法,制定了《政府投资项目委托中介机构评审管理办法》,每年度对中介机构进行考核,对考核得分高、评审质量高的中介机构在项目安排上予以倾斜,对得分及评审质量低的中介机构,取消其评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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