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农村垃圾分类不能照搬城市方式
做好农村垃圾分类,得立足农村实情,不能照搬城市分类方式。要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多想接地气的好招,让垃圾分类成为农民自觉行动
伴随农村环境治理力度加大,许多农村已不再是“垃圾乱堆、污水横流、尘土飞扬”的形象。笔者日前走访一些村庄,乡间小道干干净净,农房墙体统一美化,就连犄角旮旯处也难觅垃圾踪迹。村干部说,现在政府专门有农村垃圾处理项目,村里垃圾定时运,农村不再是“灰头土脸”。不过,农村垃圾处理也有难题。干部说,许多村民垃圾分类习惯尚未养成,垃圾桶里厨余垃圾、残砖瓦片,甚至农药瓶子等混在一起,集中、转运难,后续处理也难。多年习惯不是说改就能改。有的村民觉得“垃圾扔桶里就行了”,为啥还得费工夫分类,而且要用好几个垃圾袋,挺浪费的。有的不清楚如何分,扔垃圾倒成了麻烦事。
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必须解决农村垃圾处理这个难题。中央提出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农村垃圾是主攻方向之一。政府在资金、人员、设备等硬件上不断补齐短板的同时,不能“干部干、群众看”,要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让垃圾分类成为农民的生活习惯和自觉行动,解决农村垃圾处理“最初一公里”问题。
做好农村垃圾处理,首先要源头分类。过去各类垃圾混在一起,通过填埋或焚烧等方式处理,不仅处理体量大,设备损耗快,而且有害垃圾极易产生二次污染,影响生态环境。况且垃圾是放错地方的资源,不少金属、塑料、纸张等可实现再回收利用,一扔了之,造成资源浪费。实践证明,源头分类是实现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的重要环节。特别是农村居住分散,交通条件相对较差,若能在源头将可回收、可沤肥等垃圾分拣出来,能减少垃圾运输、处理的成本。
做好农村垃圾分类,得立足农村实情,多想接地气的好招。城乡生产生活环境不同,垃圾成分构成迥异,照搬城市“有机”和“无机”分类方式,脱离村民实际生活,村民接受度不高。比如农村瓜果皮、剩饭菜等易腐垃圾多,恰恰可沤肥再次还田。有的地方将农村垃圾分为“可腐”和“不可腐”,最大程度方便村民理解,再通过保洁员的二次分类,确保源头分类质量。
做好农村垃圾分类,还要充分发挥村民自治机制,调动村民积极性。针对村民的疑惑、遇到的问题,通过召开村民大会等方式,让大家畅所欲言,干部及时解答。制定村规民约,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成立监督小组,确保垃圾分类有人管、管得好。有的地方举办“最美庭院”“垃圾分类能手”等活动,农民踊跃参加;有的地方探索垃圾分类积分制,可在小超市等兑换商品,将垃圾分类和农民日常生活紧密结合,吸引农民参与。
建设干净整洁的农村,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政府和农民一起发力,确保垃圾不落地,让农村“颜值”越来越高,农民生活越过越舒坦。(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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