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专员办:四项措施做好国库业务监管工作
山东专员办在严格按照财政部要求开展各项国库业务监管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积极作为,采取以下四项措施,切实提高国库业务监管质量和成效。
一、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内部控制
始终强调把制度规范作为开展工作的先决条件。在银行账户管理工作中,为落实《关于调整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时间印发《关于调整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年检方式的通知》,调整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有关事项,同时形成《关于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事项调整后的贯彻意见》,调整银行账户管理的制度规范,落实银行账户管理调整要求。在内控方面,银行账户、直接支付审核、授权支付监控、退税工作等各项国库监管业务均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在审核程序设计上,贯穿岗位分离思路,规范审核程序,实行经办人初审、处领导复审、办领导审定,在每个审核环节都规定明确的审核内容和时限,并细化了对审核记录的要求,力争做到每一笔审核都有理、有据、过程有痕迹,把加强内控作为提高工作质量和规避行政风险的有力抓手和制度保障。
二、积极共享资源,实现内外联动
一方面,实现数据联动。充分利用现有财政监管不同环节各个相关平台的数据,支持监管工作开展。包括对接预算批复数据,查验单位经费开支是否符合年度预算安排;对接银行账户数据库,查验单位资金流转是否符合政策要求;对接资产清查数据,查验单位设备及工程开支的规范性及合理性等。另一方面,实现部门联动。在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的征收工作中,与山东省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税局、物价局等部门多次沟通协调,就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缴工作进行了座谈,并联合转发财政部文件,为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发挥就地优势,加强调查研究
为充分发挥专员办就地就近优势,全面了解山东省企业自备电厂建设运营、缴纳政府性基金和系统备用费等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山东省自备电厂建设运营、缴纳政府性基金和系统备用费等情况调研工作。发出调研表格1000余张,通过统计分析相关数据,了解企业及所属自备电厂建设运营、缴纳政府性基金和系统备用费等情况,获得了企业对政府性基金的意见和建议,并总结出企业欠缴四项基金的主要原因,向财政部提出完善政策的意见和建议。
四、严格廉政纪律,提高服务意识
在国库业务监管工作中严格依法执纪,始终将廉政纪律要求摆在明处、落到实处,致力于营造公开透明的工作环境,确保审批工作在不同环节、不同层级接受监督制衡,全方位接受监督。同时,山东专员办不断优化服务意识,增强工作主动性,在国库业务办理中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耐心细致地向对口单位解释相关的政策法规和工作程序,积极帮助预算单位完善申报资料。主动加强与预算单位的对接,尽量以电话沟通代替当面交流,减少预算单位来回奔波的压力。对预算单位需要的紧急业务,及时协调相关领导,在符合程序要求的前提下尽量缩短办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