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聚焦乡村振兴 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今年以来,山东省临沂市财政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对标定位,加大投入,积极作为,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全力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一、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
一是预算安排向农业和农村倾斜,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的短板,在脱贫攻坚、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生态补偿、现代农业发展上加大支持力度。二是认真学习研究上级政策,与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向上级汇报,努力对接上级支持。三是加快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担保服务,最大限度撬动金融资本投入农业、农村。
二、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
一是明确县级是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市级主要负责管理监督,为县级涉农资金整合提供宽松的政策环境。二是改革涉农专项资金分配方式,建立覆盖各项涉农资金的“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市级对下安排的涉农资金主要采取切块方式下达。三是改革涉农资金管理方式,市级层面“松绑”放权,将具体项目审批验收权限全部下放到各县区,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业务指导和管理监督。四是实行综合绩效管理,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三、推进精准扶贫纵深发展
一是积极筹措资金,不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截至目前,共投入市级以上扶贫专项资金8.15亿元,其中上级资金5.45亿元,比上年增长11.64%。二是加快专项扶贫资金拨付进度,目前,中央、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已全部下达县区,市级扶贫资金2.25亿元也已采取因素法分配方式切块下达县区。三是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完善财政脱贫攻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统计通报制度,统筹协调财政支持扶贫开发工作,扎实开展扶贫资金督导检查,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大农村综合改革力度
一是继续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拨付奖补资金14621万元,以财政资金为“引子”,引导农民积极筹资筹劳参与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深入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探索增加村集体收入的新途径、新业态,推进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发展。三是强化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拨付奖补资金27658万元,为村级组织有效运转提供财力支撑,确保村级组织有人办事、有钱办事。四是支持美丽乡村建设,拨付奖补资金6814万元,以“环境优美、生活甜美、社会和美”为目标,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乡村。五是支持农村改厕工作,拨付奖补资金15443万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民文明生活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