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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要求“形成规则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

形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释放什么信号

作者: 发布于:2015-08-02 11:05:5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主持人:也就说,这是一个使用频次和使用时长的一个减少,是吧?


  徐舟:对。


  主持人:谢谢主任精彩分享。谢谢主任。真是英雄所见略同,场外的徐主任的观点跟现场胡总的观点比较一致,接下来的问题,我想请刘社长分享一下她的看法。刘社长,会议决定的第四项要求是完善交易规则,您认为这个规则应该由谁来完善,怎么完善?在该项要求中还提到,各省级政府要制定本地区平台服务管理细则,那是不是意味着这个平台的定位是一个去行政化的服务性组织?


  刘亚利:这个平台体系建设,我认为在未来几年之内会形成一个高潮,会进入一个互联网+时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化的发展可以更透明、更高效、更公开,非常符合政府采购以及公共资源交易的这样一个精神。那么应该是什么样的规则呢,我觉得这个规则应该在《政府采购法》公平公正以及诚实信用这些大的规则下来制定。


  比如说交易的规则,怎么来保证公平呢?对企业而言,应该都是有机会参与,市场应该是开放的,而不是封闭的。那么这个接口应该是统一的,没有行政强制必须进入场所、必须使用某个交易信息系统、必须在某个环节里面用它的专家,或者必须购买标书等等。我觉得整个交易过程中的这些关键的环节都应该有一个相对的规范。


  所以这个交易规则应该在一定层面上、在法律的框架内来制定,我觉得会有一些通用的规则,也会有一些特别的规则。行政主管部门应该发挥应有的作用。


  主持人:谢谢刘社。胡总对这个问题是怎么看的呢?


  胡志高:首先,规则统一一定是分行业的规则统一,首先是行业的规则统一,比如政府采购行业,要依据《政府采购法》,制定政府采购的规则;比如建设工程,要根据法律完善建设工程里面的规则。首先是解决行业内规则的统一,避免同类项目规则不一样。


  第二是跨行业,就是由于不同行业也有一些共性的要求,比如说工程招标,要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去操作;非招标采购的,就得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所以这些跨行业,跨领域的这些共性的规则,就可以由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统一的规则。


  至于怎么完善的问题,我觉得要注意三个问题,第一就是就是我们法律已经有了《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已经比较完善了,我们要在法律的框架下,依法、依规、讲规矩。第二是要考虑现在的技术背景,比如说互联网+,比如说大数据,这些技术背景对于这个规则的影响,以及对规则带来的一些新的变化。第三个是要注意充分吸收社会监督,吸收社会力量来参与与完善这些规则。比如我们通过社会通告,吸收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等等。通过这三个方面来完善我们的交易规则,相信在这样的思路下,这个交易规则肯定会越来越科学,越来越实用,越来越具有操作性。


  主持人:谢谢两位嘉宾。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再连线一下白教授。


  主持人:白教授您好,我是小万。


  白志远:您好。


  主持人:这个决定的第四项要求,提到完善交易规则,您认为这个规则应该由谁来完善,还有就是怎么去完善?


  白志远:由于这次整合涉及工程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领域,就会牵涉到几个大部委。为了方便协调,减少规则达成成本,这个交易规则应该由国务院完善。由于是公共资源交易,所以这一规则应在不违背国家战略规划与政策导向的基础上强调效率、公开、透明等基本因素,为交易技术方面提供了一个全国范围的客观基准。对于政府采购而言,就是在购买技术方面达成一致性。所以我认为应该依据这一理念进行交易规则的完善。


  主持人:在该项要求中还提到,各省级政府要制定本地区平台服务管理细则,这是不是就意味着,这个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彻底就是一个去行政化的服务型组织呢?


  白志远:这个公共交易平台就是一个为交易达成提供服务的平台。政府采购可以利用公共资源信息和交易技术的非排斥性,共享需要采购商品的信息,提高购买的专业技术和知识,从而提高集中采购机构从业人员采购方法和操作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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